教育局称女童被泼开水系恶作剧

周蓬安闲谭 2024-10-14 07:50:32

【教育局称女童被泼开水系恶作剧】我对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的这个认定持不同的看法。恶作剧和故意的区别究竟在哪里?主观上都是向他人身上泼开水,就是故意的。而一个11岁的孩子难道不知道开水会烫伤人?如果他不懂这些,那为何不往自己身上泼呢?而且这名11岁男孩欺负的是一名6岁小女孩儿,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霸凌”行为十分明显,学校不能这么“轻飘飘”地处理此事。

在一个没有“代子坐牢”的司法环境下,我认为必须做到这两点:一是这名作恶男生的家长必须给予受害人赔偿,包括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二是这名作恶的男生必须转学,否则会给受害女生带来心理上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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