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6岁女孩泼开水是开玩笑?是恶作剧?近日,广东韶关,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六年级学生泼开水烫伤,未成年人的恶已经令人发悚,教育局的回应令人心惊胆战,处理结果更令人寒彻骨。网友:好好完善一下未成年犯罪惩治法规吧,不能再成为免死金牌了啊! 10月13日,据媒体报道,6岁女孩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没开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生疼。 6岁,还没有看到世界更多的美好,却尝到世间的苦和恶。这样的伤害不只是存在于肢体上的,更是刻在了女孩的内心里。 女孩父亲丘先生表示,这就是赤裸裸的校园霸凌。不少人表示,6岁女孩会侵犯到谁的利益?而六年级的学生至少11岁了,已经有明辩是非的能力,这是故意伤害。 然而,当地教育局和涉事学校回应称:“系恶作剧,不存在故意!”这一回应引发关注和热议:“什么样的心态?能把伤害说的如此轻描淡写?” 对这一回应女孩的家人不认可,许多人更是嗤之以鼻:“这位校长应该下课了!”“这话是谁说的?出来走两步!” 女孩父亲表示,他怒斥学校和教育局将校园霸凌简单地认为是“恶作剧”,是极不负责的表现。 丘先生说:“昨天(12日)晚上10点多,我母亲在家收到了警方的文书,说对方是故意的,绝对不是恶作剧。” 丘先生表示,医生告诉他,女儿以后会留下疤痕。他说:“我女儿才6岁,凭什么要忍受这样的痛苦,她很坚强,在外人面前从来不哭,只有我妈和我在场时候疼得忍不住才流泪。” 一方面是六年级学生肆无忌惮的伤害,另一方面是学校和教育局把“伤害”轻松的说成是“开玩笑”、“恶作剧”,令人发悚,背后的东西才是令人深思的。 更令人揪心的是,警方告诉丘先:对方(六年级学生)11岁,没有达到年龄,不能把他抓进局里。也就是说,因为未成年,除了民事赔偿,不可能追究这名学生任何刑事责任。 对这样的结果,不少人表示:好好完善一下未成年犯罪惩治法规吧,不能再成为免死金牌了啊! 恶不治,善难扬!唯有从根源杜绝恶念滋生,才能让美德如春风般滋润人间。这也许从社会、教育、法治多方面入手吧?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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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莎点评事
2024-10-14 0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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