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内阁,不具备传统意义的相权。内阁的权力,相对于丞相,弱化了不只一点点。
比如某地发生了叛乱,地方官员通过通政司征求上级意见,这事最先被皇帝看到。皇帝认为需要处理,才会下发内阁,如果皇帝认为不需要处理,就不理会,及所谓的留中。
内阁收到之后会对该事给出建议,比如说建议剿灭,于是写文件呈司礼监。司礼监认为此法可行,才会批准,如果认为不可行,便给驳回。
当然,司礼监代表的是皇帝的意志。也就是说,最终决策权依然在皇帝这里,而内阁只起到一个建议的作用,类似个参谋部。
明朝的内阁,不具备传统意义的相权。内阁的权力,相对于丞相,弱化了不只一点点。
比如某地发生了叛乱,地方官员通过通政司征求上级意见,这事最先被皇帝看到。皇帝认为需要处理,才会下发内阁,如果皇帝认为不需要处理,就不理会,及所谓的留中。
内阁收到之后会对该事给出建议,比如说建议剿灭,于是写文件呈司礼监。司礼监认为此法可行,才会批准,如果认为不可行,便给驳回。
当然,司礼监代表的是皇帝的意志。也就是说,最终决策权依然在皇帝这里,而内阁只起到一个建议的作用,类似个参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