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花65元网购了50克发菜,到货后一看,竟然发现跟自己平时买的合成发

小琴看世界 2024-10-12 22:26:44

江苏南京,男子花65元网购了50克发菜,到货后一看,竟然发现跟自己平时买的合成发菜完全不一样,他怀疑这是野生的,便果断报警。警方通过鉴定,确认该发菜确实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野生发菜,便立即立案调查,最终,成功将网店老板送进监狱。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

洗漱完,顾明斜靠在床上看手机,无意间刷到了一盘凉拌发菜的视频,瞬间勾起了他的馋虫,那酸酸辣辣,是家乡的味道。

于是,他特意给妻子安顿,让她明天做一个凉拌发菜给自己解解馋。结果妻子说,家里的发菜吃光了,她还没来得及买。

为了能尽快吃上心心念念的美食,顾明二话没说,打开手机开始网购。当晚下单,隔一天就能收到货了。

别看顾明是个人高马大的大老爷们,但却是个极细致的人。

他仔仔细细浏览了好几家店铺,经过详细的对比,又是看产地,又是看评价,最后在评分最高的那家下单了一袋50克发菜,价格为65元。

下单后第三天,货就送到了,顾明第一时间打开包装,抓出一小把丢到碗里泡发,准备美餐一顿。

但是,过了十几分钟,当他再看时,竟发现这次买的发菜和他以前在店里买的合成发菜完全不一样,非常有韧性,而且杂质有点多。

他以为自己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便拿出手机在网上查,结果一查竟发现,这发菜像是野生的,原来这不是假货,是正儿八经的真货。

这下,他更担心了,因为他知道,发菜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生长在沙漠上,数量极少,是禁止采摘的。

商家如此大批量出售野生发菜,得破坏多少植被,于是,正义感爆棚的顾明赶紧带着这袋发菜,到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对这袋发菜进行了专业鉴定,确认该发菜确实是野生的,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于是,警方立即对该网店老板田军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很快发现该店销售的发菜确实为野生发菜,都是从外地收购来的。而且该店才开短短一年多时间,就从外地非法收购野生发菜61.1千克,销售额高达3.4万余元。

田军真的没想到,小时候都嫌弃的野菜,竟然会成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要知道卖个野生发菜还能惹来这么大的麻烦,他打死也不敢卖。

但错误已经铸成,铁证如山面前,田军知道坦白从宽,于是他积极配合,主动承认。

为了提高销量,他确实从外地收购野生发菜,虽然他家价格较高,但回头客非常多,都是冲着野生发菜的口感去的。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田军又主动缴纳了高昂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即使这样,检察机关还是依法对田军提起公诉,建议法院对田军依法处罚。

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1、发菜确实是国家保护植物,田军对此不知情,并不免除他的法律责任。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田军只知道这些发菜品质好,受到顾客的喜欢,但他不知道,这些发菜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收购、加工、销售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截止案发,他销售61.1kg,这么大的数量,毫无疑问,刑事处罚是在所难免的。

2、田军这一次的后果很严重。

《刑法》第344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田军大量销售发菜,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伤害,社会危害性极大,很可能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的处罚,还会并处罚金。

3、田军积极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费,这只能减轻处罚,不会免除刑事责任。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赔偿义务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将其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节。

破坏环境终究是要赔偿的,就算不积极赔偿,也会被追偿,积极缴纳损害赔偿费用,还能减轻处罚。

因为有这一行为,法院量刑的时候可以考虑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田军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他的违法所得。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