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湖北武汉,房东看到租客经营的包子铺生意火爆,要求租客在原有合

半醉说社会 2024-10-12 18:27:49

“人心不足蛇吞象!”湖北武汉,房东看到租客经营的包子铺生意火爆,要求租客在原有合同约定的房租之上,每月额外支付7000元,从11000元涨至18000元。 遭到租客拒绝后,房东竟然在夜晚,直接将包子铺内所有财物直接清空。租客早上打开店门,直接愣在当场。 如何看待此事? 一、房东是否可以增加租金? 合同条款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内,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但合同内容也并非不可变更,《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本案中,房东增加房租的要求,除非得到租客的允诺,否则在合同期限内只能按照11000元收取房租。 二、房东是否有权清空房屋内他人财产? 答案是否定的,而且即便是合同到期,租客赖着不走,房东也无权动用私力排除妨害。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241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 房东作为产权人,为产生经济收益,将房屋出租,对租客设立用益物权,租客成为用益物权人。 《民法典》第323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据此,一旦租赁合同签订,房东作为产权人,只保留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其他相关权利完全转移给租客,租客此时独立地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除了能有效地对抗第三人以外,也能对抗房东。 简而言之,在合同未到期前,房东未经租客同意,进入店铺清空财物的行为属于非法入侵,对租客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三、房东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根据房东不同的目的,可划分为以下情况: 1、房东仍是以增加房租为目的,想通过清空财物的方式,迫使租客屈服,房东构成敲诈勒索罪。 2、房东在被拒绝增加房租后,妄图通过非法占有租客财产,变相实现增加房租的目的。因是在租客不知的情况下,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 3、房东想通过清空租客财物的行为,赶走租客,解除合同,不具有占有租客财物的主观意图,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但是前提是房东需妥善保管租客财产,未造成财产损失。如果在清空财产的过程中,造成租客损失,且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房东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四、租客如何维权? 首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如属于则由公安机关对房东实施逮捕,并追回损失财物。如财物已被处理无法追回,则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经公安部门调查,确认属于民事纠纷,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租客此时面临两种选择: 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仍然以每月11000元的租金,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是租客如不想同房东继续纠缠,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同时选择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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