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憋屈了!云南昆明,一女子发现,自己的车位被邻居占了,她打电话,叫邻居挪车,邻居

傻瓜叫阿哥 2024-10-11 22:24:23

太憋屈了!云南昆明,一女子发现,自己的车位被邻居占了,她打电话,叫邻居挪车,邻居不挪,竟然带着全家对女子大骂,女子惹不过报警,这才把车位要回,万万没有想到,邻居家老人半夜发病,被送到了医院,邻居要她赔偿,说老人是被她气的住院,女子拒绝,邻居告上法院,向女子索赔20万! (内容来自:昆明官渡人民法院)

林梅看着小区的车位,她不禁暗自庆幸,多亏买房子的时候,自己有先见之明。

那时候的车位有人嫌贵,没有及时购买,不久之后,小区建成,继续入住后,车位紧张,很多人不得不停在外面。

林梅上班,早出晚归,从未遇到过什么意外,林梅时常还会在心里感叹,自己住的小区,邻居们素质不错。

不料,有一天晚上,林梅因为加班,回来的较晚,她赫然发现自己的车位上停了辆车。

林梅一看,赶忙的下车,她在车周围转了一圈,没有发现留有电话。

林梅一想,可能是邻居临时停车,她懒得计较,把车开出去找了地方,停放好后,回家睡觉。

谁知从那以后,每次她加班,回来必然会发现车位被占,林梅急了,直接打电话到物业。

物业一查,发现是小区里一户人家,因为没有车位,常停在别人家空位。

林梅认为,你停上一次两次,我不计较,你不能总这样占用别人家车位。

林梅按照物业提供的电话播了过去,要求对方把车挪走,自己的车着急停放。

谁知一等半个小时,一个女人慢悠悠走来,她一边走着一遍抱怨:半夜三更,还让不让人睡了!

林梅一听,顿时急了:你说这话可不对,你干嘛要停别人的车位?

那女子一听,来了精神:你的车位咋啦?我就停了还咋啦?你再多说我还不挪了呢!

林梅挥了挥手,示意她不要多说,赶紧把车挪开就是,虽然是邻居,可是俩人并不认识。

这女子名叫赵英,她翻了个白眼,满嘴还是在骂骂咧咧。

林梅急了:你这人咋这样,你这停了不止一次,之前我也没有多说,你不道歉,怎么还抱怨个没完?

赵英一听:你啥意思,你车位我停一下咋啦,有车位了不起吗?真是的,谁稀罕你的破车位!

林梅气的火往上冒:“你咋这么说话!啥叫破车位,你这人没素质,便宜占了,还这样说话,麻烦你今后不要占用我的车位!”

赵英一听,一蹦三跳:你竟然敢说我没素质,我今天和你没完!

随后,赵英给家里打去了电话,她全家出动,来到了车库。

赵英的公婆倚老卖老,对着林梅破口大骂,污言秽语满嘴喷出,撸起袖子和林梅没完。

林梅一看,这一对老人,虽说上了年纪,看起来凶神恶煞,她不想纠缠,直接打电话报警。

没过多久,警方赶来,了解了情况,做了调解。

赵英看民警说话,毕竟是自己占了林梅的车位,她不情不愿的把车挪开,一家人骂骂咧咧,心有不甘的离开。

林梅把车停好,气的平伏了半天,这才回到家里,准备睡觉休息。

谁知这个时候,电话铃声响起,是那个赵英打来的电话。

林梅接起来一听,赵英在电话里乱吼:我公公被你气的发病,现在已经被拉到了医院,你赶紧到医院缴费!

林梅一听,不相信世上还有这种人的存在,她大吼一声:“你公公住院跟我有啥关系?”随后,林梅直接挂断了电话。

没过几天,林梅收到传票,赵英把她告到了法院,说她家老人是被林梅气到住院,她要林梅赔偿医药费20万!

林梅忍不住大骂,真是见了鬼了,从未见过这样不讲理的人家。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赵英认为,自己家老人被林梅气到住院,林梅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赵英认为,自己在林梅车位停车,本来是想挪走,无奈林梅说自己没素质,这才引起后面的争吵。

自己公婆也和林梅发生了争执,回来就突然发病,都是被林梅气成这样。

2,林梅认为,自己没有和赵英的公婆吵架,老人有病,和自己无关。

林梅辩称,是赵英先把车辆停在自己的车位上,自己有权要求她挪车。

赵英不愿挪车,还骂骂咧咧,这才导致二人吵架。

是赵英打电话叫来全家,自己根本没和老人吵过一句。

因此,老人发病,和自己没有关系,而是他自身的原因造成,自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法院认为,老人发病,是因为自身疾病造成,但和林梅的吵架,起到了一定的诱因。

法院认为,虽然老人的发病主要是由自身疾病造成的,但林梅与赵英及其家人的争吵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诱因作用。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林梅作为行为人,如果其行为对老人的发病构成了一定的过错或诱因,那么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但考虑到老人发病的主要原因还是自身疾病,因此法院减轻林梅的责任比例。

法院判决,林梅为此承担5%的责任,赔偿给老人10000元整。

林梅憋屈,这个判决,她坚决不服,她要上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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