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7月26日,被关押了8个多月的李瑛被带出牢门,监狱长对她说:“今天叫你来认一个人,这个人是你原来的丈夫。”
李瑛掷地有声地说:“认就认,但我绝不会乱咬人!”
不一会,李瑛被带到了法庭上。在那里,她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丈夫。因为遭到敌人的严刑拷打,他浑身伤痕累累。他头发很长,泰然地站在那里,离妻子只有两三米远。李瑛看到丈夫,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她的丈夫就是中共早期领导人之一,大名鼎鼎的邓中夏。
邓中夏看了妻子一眼,还不等法官问话,他就说:“我不认识这个女人!”这是给李瑛的一个明确暗示——他们不能相认!否则就会没命。
法官当即拍案大叫:“没有问你,你为什么说话?”邓中夏却不动声色。法官对李瑛说:“你认真看看,是不是认识他?”看着心爱的丈夫,李瑛干脆地回答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法官还是不甘心,又说:“你再仔细看看,一定能认识的。”
李瑛再次说:“不认识就是不认识!”
邓中夏也表示和李瑛没有任何关系,法官只得无奈退庭。
邓中夏被人带走了,李瑛眼睁睁看着丈夫从身边走过去,却不能说出只言片语。这对在革命中患难与共的夫妻,狱中相见却不能相认,只得把深情的一瞥留给了彼此。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别竟然就是永诀!
9月21日,蒋介石下了处决令。
邓中夏是湖南宜章县人,出身书香世家。23岁那年,他考入北京大学。在北大读书期间,邓中夏在李大钊的影响下走上革命道路。
1920年10月,北京共产主义小组成立,邓中夏是早期成员之一。次年,中国共产党成立,邓中夏担任北方部主任,领导北方工人运动。
在轰轰烈烈的革命生涯中,邓中夏与同乡李启汉相熟。李启汉也是早期共产党员之一,志同道合的两人成为挚友。因为这层关系,邓中夏认识了李启汉的妹妹,也就是后来的妻子李瑛。
1926年初,李启汉回湖南老家,把母亲和给人做“童养媳”的妹妹李瑛接到广州一起生活,住在广州贤思街的“龚寓”。这里,就是省港罢工总会的联络点,邓中夏、李启汉都住在这里。
李启汉已经结婚,他们一家住在楼上;32岁还单身的邓中夏住在楼下,他经常去李家蹭饭。就这样,他与李瑛相识了。
当时李瑛才17岁,她从小吃尽了苦头。跟着哥哥来到广州,才摆脱了当“童养媳”的可悲命运。邓中夏很喜欢这个女孩,和李启汉一样也叫她“妹妹”,他一有时间就教她文化,给她讲革命道理。
在哥哥和邓中夏的影响下,李瑛也积极参加省港大罢工,投身革命。她和工人们一起读夜校,帮邓中夏送文件、送稿子。
渐渐地,在频繁的接触中,邓中夏爱上了这个好学上进、聪慧可人的女孩。李瑛也对一表人才、意志坚定的邓中夏倾慕不已。
两人暗生情愫,哥哥李启汉看在眼里,索性给他们当了牵线的红娘。就这样,相差15岁的两人走到了一起。
1926年8月,邓中夏和李瑛喜结连理。他们结婚那一天,亲友们来到“龚寓”,向新人贺喜。但是亲友们进了门,却不见了新郎和新娘。
原来,邓中夏一早就把新婚妻子带到了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他意味深长地对妻子说:“妹妹,要斗争就会有牺牲,不要忘记死去的烈士。”这句话,也为他们后来的人生埋下了伏笔。
婚后,夫妻二人十分恩爱,齐心革命。邓中夏对善良又贤惠的爱妻百般呵护;李瑛和丈夫站到一起,积极投身到罢工斗争,并于这一年的11月入党。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李启汉不幸牺牲。
在国民党发布的“秘字第一号通缉令”上,邓中夏名列第27位。为了躲避国民党特务的追捕,邓中夏先后辗转武汉、上海、香港等地,妻子李瑛义无反顾地追随他四处奔波,陪在他身边。
1928年,邓中夏去了莫斯科。第二年,李瑛也在组织的安排下,带着孩子千里迢迢去苏联与丈夫相会。
他们秘密越过满洲里进入苏联,当时天寒地冻,母子俩吃尽了苦头。邓中夏在莫斯科火车站接到妻儿,他们一家三口,紧紧相拥在一起。
在莫斯科的那两年,是他们夫妻最为幸福、最为安宁的一段时光。多年以后,李瑛回忆起在莫斯科的那段生活,语气中尽是甜蜜与惬意。
可惜好景不长,1930年6月,由于工作需要,邓中夏不得不告别妻儿,先行回国。由于孩子太小,李瑛不便同行,暂时留在莫斯科。
邓中夏回到上海后,组织派他前往洪湖,领导湘鄂西苏区的革命斗争。
但当他为革命日夜操劳之时,却受到王明错误路线的打击。那段时间,是邓中夏革命生涯中最艰难的一个阶段。他被撤掉一切领导职务,责令离开红二军团,回上海检查错误,听候处理。
回到上海后,邓中夏居住在公平路小弄堂的一间加盖的小阁楼里。
由于身份特殊,他不能出去工作,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连基本的生活都成了问题,甚至病倒了也没人管。
妻子李瑛那时已经从莫斯科返回上海,在隐蔽战线的情报部门工作。她多次向组织提出:要和邓中夏住在一起,以便照顾他。
她坚定地表示:“只要他还是共产党员,他就还是我的丈夫,我要和他生活在一起。”最终组织上终于同意了她的请求,把她调离情报部门。
回到丈夫身边,为了生活,李瑛去一家日本纱厂当学徒,挣钱养家。她每个月的工资只有7元钱,其中3元用来付房租,剩下的4元钱就是夫妻俩的生活费。患难与共、风雨同舟,就是他们夫妻之情的底色。
邓中夏不忍妻子一个人如此操劳,就主动负担起全部的家务。天还没亮,他就要起床生火,做饭、洗衣。他总是想办法给妻子弄好吃的,自己却一口也舍不得吃,这让李瑛既感动又心疼。
虽然穷困潦倒,邓中夏还是深情地安慰妻子:“妹妹,一个革命者要吃尽苦中苦啊!我们能被眼前的苦吓倒吗?”
看着丈夫坚毅的眼神,李瑛也坚定地点点头。
就这样,熬过了大半年,李瑛转为熟练工,每月工资涨到了每月15块。但是她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因为劳累过度,身体每况愈下。
当时她已经有孕在身,而纱厂为了压榨人,规定女工不得怀孩子,否则就开除。巨大的心理压力加上身体不好,李瑛早产了。
这是他们的第四个孩子。
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大革命失败后生下的,因躲避敌人追捕,孩子不幸夭折。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也因为居无定所无法照顾,寄养在一户农民家里,再也没见过。第三个孩子,在苏联是因为患了肺炎,不治夭折。
然而为了能保住在纱厂的工作,夫妻俩商量后,不得不忍痛将第四个孩子送人。母子连心啊!孩子被抱走时,李瑛泪如泉涌。
1932年11月,邓中夏终于接到组织的任命,担任全国赤色互济会总会主任兼党团书记,李瑛也在全国总工会担任交通员。
又能为党工作了,夫妻俩都很开心。然而巨大的危险,也就此来临。
11月3日这天晚上,邓中夏吃完饭有事要出去。他叮嘱妻子说:“妹妹,这几天外面风声很紧,千万不要随便出去,我一会儿就回来。”
李瑛说:“可是我这里有一份文件,必须送出去。”邓中夏说:“那也要等我回来再说,现在外边很乱。”说完他拥抱了妻子,转身离开了家门。
谁能想到,这竟是夫妻俩的最后一次拥抱。
两个钟头过去了,李瑛见丈夫还没回来。她怕耽误事,在夜色掩护下独自把文件送出去,不料被叛徒发现,当即被逮捕。
李瑛被捕失踪,邓中夏打听了数月,才得知妻子被囚禁在上海法租界的监狱里。
他十分牵挂在狱中的妻子,多次托人前去探望。但是为了不让敌人得知邓中夏的踪迹,李瑛拒绝任何人探望。
邓中夏又数次委托互济会的法律顾问史良,秘密带信给妻子。1933年5月,他终于收到李瑛的回信。夫妻俩互相牵挂,在信中用他们才能看懂的“密语”互通消息,告诉了彼此的情况。
带着对妻子的担忧和思念,邓中夏继续投入工作。然而就在他和妻子取得联系的几天后,他自己也身陷魔爪。
5月15日的晚上,邓中夏离开住处,去法租界找互济会救援部长林素琴布置工作。可是这时林素琴被叛徒刘宏出卖,已经暴露。邓中夏刚到不久,法租界的巡捕就破门而入,将他和林素琴逮捕。
巡捕们本来是来抓林素琴的,没想到意外遇到了邓中夏。
被捕后,邓中夏一口咬定自己叫“施义”,在湖南当老师,来上海拜访朋友,只是走错了房间,闹了误会。但是巡捕们不容分说,将两人带走。
邓中夏被捕,组织上立即展开营救,甚至连宋庆龄和何香凝的亲自出面为之奔走,希望法租界尽快放人。国民党的上海警备处要“引渡”两人,著名律师史良出面为邓中夏辩护,驳斥国民党方面的要求。
法租界不明就里,判了邓中夏52天拘留。更加让人欣慰的是,在史良的辩护下,法租界考虑释放“施义”,保外就医。
就在邓中夏即将被释放的关键时刻,林素琴被法租界移交给了上海警备处。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林素琴叛变,供出了邓中夏和李瑛。林素琴的全盘招供,把邓中夏夫妇送上了绝路!
然而面对审讯,邓中夏义正辞严地否认了林素琴的指认。他的冷静,让法官都怀疑林素琴口供的真实性。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那一幕,邓中夏与李瑛当庭对质,夫妻狱中相见,却不能相认。
对质失败,但是国民党并没有放过邓中夏。
他们又从多个方面侦查核实,查明“施义”就是邓中夏。上海警备处如获至宝,当即报告给蒋介石。老蒋深知劝降邓中夏没有可能,于是下了密令:“将共产党人邓中夏解到即行枪毙。”
身份暴露,邓中夏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在狱中,他顶住了敌人的威逼利诱和严刑拷打,他对狱中难友说:“我邓中夏就是化成灰,还是共产党员!”就义前两天,他在《狱中遗言》写道:
“一个人能为勤劳大众的利益而死,这是虽死犹生,比泰山还重。人只有一生一死,要死得有意义,死得有价值!”
1933年9月21日的黎明,邓中夏被押送到雨花台刑场。宪兵问他:“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邓中夏当即反问:“杀死了为工农兵谋福利的人,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宪兵指挥官气急败坏,当即下令开枪。
邓中夏血洒南京雨花台,牺牲时年仅39岁。
邓中夏牺牲后,妻子李瑛后来在组织的营救下出狱。她为了继承丈夫邓中夏的遗志,改名“李夏明”。继续为革命事业拼搏奋斗,直到新中国成立。
李瑛后来以邓家媳妇的身份,三次前往邓中夏的故乡,祭奠丈夫。她也曾多次寻找战争年代寄养在群众家里的两个孩子,可惜一无所获。为了革命舍小家,为大家,他们夫妻牺牲了一切。也正是革命先辈的牺牲和奉献,才换来了今天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