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了!”福建福州,网传“城管”不戴头盔骑未上牌电动车被女商贩指责后,还对女

龙哥看法 2024-10-10 10:40:13

“被辞退了!”福建福州,网传“城管”不戴头盔骑未上牌电动车被女商贩指责后,还对女商贩说“我不是你爹!”目前,主管部门已经发布通报称,涉事人员不是城管队员是保安,且已被辞退处理。

(来源:九派新闻)

10月8日晚,吴女士为了生活,像往常一样出去摆摊时,被一群身穿印有“城管”“闽侯城管”“执勤”等字样反光衣的工作人员,上前制止。

吴女士当时不服气,还与对方理论了几句。

可这些工作人员骑着电动车离开时,却被吴女士发现,这些工作人员不仅没戴头盔,所骑的电动车还没有车牌。吴女士见状,上前拍视频取证。

现场视频显示,吴女士一边录视频一边指责城管没有戴头盔骑没有上牌的电动车时,一名男工作人员却对着吴女士说“我不是你爹,别拍我!”

事后当地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视频中的这些工作人员并非城管队员,且双方没有隶属关系。

镇政府工作人员则回应称,视频中出现的部分人员是保安,但正式执法队员也在现场。当时是因为摊贩占道经营,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劝导。

1、有网友气愤的表示,保安?什么时候保安也有执法权了?现在保安可以行使城管的职责了么?

也有网友认为,保安骑没有上牌的电动车上路、骑电动车上路时没有戴头盔,有视频为证,不论是保安还是城管队员,交警必须出手行政处罚。

2、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保安没有执法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18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简而言之,城管执法时可以带上配合执法的协管员,但协管员必须是城管通过法定程序招聘来的,即双方有隶属关系,且协管员配合执法过程中出了问题,有隶属关系的城管要为此承担责任。

因此,城管工作人员回应称,双方没有隶属关系,那么这些保安就连配合执法的资格都没有了。

其次,任何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谁也不例外!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一)电动自行车;

第32条 驾驶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

(一)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二)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七)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也就是说,不论是已经登记而故意未悬挂车牌,还是压根没有登记上牌的,保安的行为都已经构成违法,且其未戴头盔的行为也违法。即保安同时具有两个可以处5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行为。

最后,10月9日晚,当地主管部门发布通报称,交警已经依法对相关无牌电动车进行扣留,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处罚教育。且主管部门对言语不当的工作人员,已经进行辞退处理。

也就是说,交警部门确实已经出手处理了,且涉事保安已经被其原来的用人单位作出开除处理。

3、还有网友质疑称,难道保安的行为还不构成辱骂他人么?民警是不是也要出手呢?对此,大家有不一样的看法么?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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