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三岁女童上海走失,家人找了十五年,今年上海警方用高科技锁定江苏女高中生,用dna检测后证实了该女孩就是十五年前上海走失女孩。原来当时女孩自己出走到马路上被一外地人发现,带回家后夫妻俩竟然看是女孩决定不报警,自己抚养,然后把女孩送回老家,由于孩子小,几岁记忆根本想不起来,结果十五年过去已经高中了。 这件事我觉得就透露着诡异,别说捡到一个孩子,哪怕捡到物品也应该报警吧,只能说明这对夫妻心术不正,明明知道这不是流浪儿,这是有父母的孩子竟然欺骗孩子,欺骗自己的良心抱走十五年之久,这到底算不算拐带儿童?这可不是什么亲妈追不追究的问题,检察机关本就应该对养父母一方提起公诉,这种事情一旦放过就起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以后是不是只要把走失儿童私自带回家抚养,好好照顾就不需要担责了?这实际上是把更多的孩子置于危险的境地,拐卖和拐带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这不是小猫小狗,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人家是有爸妈,有爷奶有完整的社会关系的孩子。
谁入的户口?没户口,这失踪的女娃早找到了吧?
不是拐卖人口,是拐带,臭不要脸
私自抱走走失儿童、隐瞒不报、不向公安机关如实告知的,都应当按拐卖儿童罪严厉惩处!
明明是拐骗孩子,追究刑责。
知足吧,人如果不抱回家,估计早尸骨无存了
找了15年啊,养就能抵消亲身家庭的15年煎熬吗?必须严惩!
根本没有讨论价值,拐骗妇女儿童罪
对这样的还有买家应该一律公诉,应该买卖同罪
如果这都不判刑,我明天也去捡一个回来养
刑法上没有拐带这个名词,你说的内容叫拐骗
支持追责养父母
托词,找到了说是捡到的留养,真新这里人口密度大,直接给旁边派出所更好。
还捡的,你怎么这么会捡不要脸就是偷的吧……
我们这零几年有一阵风,哪个村都有买的女孩子。
听警察的,他说拐卖就是,他说不是谁也不敢说是
咋叫我想起《第八日的蝉》了[抠鼻]
是走失还是拐骗?我建议按照拐骗算,除非自己举证不是拐骗
倒霉的孩子。要参加江苏高考。
别说是捡,就是偷。对于原生父母来说,就是杀人,因为让别人家家破人亡了。谁如果反驳,他丢一个儿女,就知道家破人亡的惨痛了。
不能接受啊江苏都是天天网上说别的地方为什么自己有这种事情。肯定是污蔑 对就是[抠鼻]
都能上学了,户籍造假板上钉钉。每一个能上户口的人口拐卖案件,都有警察在幕后,要么是疏忽大意渎职犯罪,要么是故意犯罪。
偷孩子?
天幸了,如果被丐帮带走……又是街头一个瞎了眼没了舌头,下肢畸形,没有脚掌的要饭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