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就住沱江边上,捕条鱼吃不是很正常的吗?”四川自贡,一男子在江边撒网,捕到一

鉴清评趣 2024-10-09 11:48:10

“我家就住沱江边上,捕条鱼吃不是很正常的吗?”四川自贡,一男子在江边撒网,捕到一条1.1公斤的鲤鱼,刚好被巡逻民警抓到,渔业部门做了鉴定,说他对渔业造成了1056元的损失,法院这么判……   今年三月,沱江两岸绿意盎然,江水静静流淌,时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溅起一朵朵水花。住在江边的韦小刚(化名)望着这美景,心里痒痒的。   "哎呀,这么多鱼,要是能捞一条回家炖汤喝该多好啊!"韦小刚不禁感叹道。   他从小在江边长大,捕鱼的本事可谓是炉火纯青。以前没少和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下河摸鱼,那滑溜溜的鱼儿在他手里就像失去了魔法,乖乖地被他抓住。   "老韦,你可别打歪主意啊!"韦小刚的媳妇看出了他的心思,连忙提醒道,"现在可是禁渔期,你要是去捕鱼被抓到可是要被罚的!"   "我就捞一条自己吃,补补身体,谁会知道啊?"韦小刚不以为然地说道,"再说了,我们住在江边,捕条鱼吃不是很正常吗?"   尽管媳妇再三劝阻,韦小刚还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冲动。他想着晚上人少,不会被发现,于是趁着夜色悄悄溜出家门,来到了江边。   月光下,江面波光粼粼,韦小刚小心翼翼地走到水边,从背篼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渔网。他深吸一口气,熟练地抖开渔网,然后用力一甩,网撒了出去。   "哗啦"一声,渔网落入水中。韦小刚屏住呼吸,静静等待着。不一会儿,他感觉到网里有了动静,赶紧用力一拉。   "哈哈,中了!"韦小刚兴奋地喊道。他迅速将网拉上岸,只见网里一条大鲤鱼正在不停地挣扎。   就在韦小刚准备收网离开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厉喝:"你在干什么?"   韦小刚吓得浑身一激灵,转头一看,两名巡逻的民警正朝他跑来。他想逃,可双腿却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完了完了,这下麻烦了!"韦小刚心里懊悔不已。   很快,韦小刚就被带到了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询问,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   "我就是想捞条鱼回家吃,没想到会这么严重啊!"韦小刚苦着脸说道。   然而,事情并没有因为他的解释而变得简单。渔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赶来进行鉴定后,得出了一个让韦小刚瞠目结舌的结论:他的行为给渔业造成了1056元的损失!   "这怎么可能?我就捞了一条鱼啊!怎么会造成这么大损失呀?就算是按斤卖,也不过区区几十块钱,而且这鱼还是鲤鱼,也不是保护动物。"韦小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实在想不明白这鱼贵在哪里?   "你可能不知道,现在正是鱼类的繁殖期。你捕捞的这条鱼如果能够成功繁殖,可能会产下数万粒卵。这些卵如果都能孵化成鱼苗,长大后的价值就远远超过一千元了。"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道。   韦小刚听完,彻底傻了眼。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手一网,居然会造成这么大的损失。   更让韦小刚没想到的是,检察院随后对他提起了公诉,罪名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我就捕了一条鱼啊,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韦小刚百思不得其解。   在法庭上,检察官详细阐述了韦小刚行为的危害性:"被告人韦小刚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在禁渔区域进行捕捞,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虽然在韦小刚看来,捕一条鱼不算什么,但在法院看来,如果人人都这样做,那么我们的江河湖泊将很快就无鱼可捕了。   听完检察官的陈述,韦小刚终于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他懊悔地低下了头,主动认罪认罚。   最终,法院考虑到韦小刚是初犯,且有悔改表现,判处他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有人同情韦小刚,认为处罚过重;也有人支持严惩,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渔业资源。对此,你怎么看呢?   (参考资料:济宁新闻—2024-06-06—男子捕捞1条鲤鱼被判刑,法院:禁渔区禁渔期不在渔获多少) [注:文章基于真实事件进行创作,为了增加文章的可读性,文章采用一定的艺术表现手法,如对文章真实性存在质疑者,可通过提供的参考信源进行证实,非常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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