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的历史长河中,宪法的制定可谓是波澜壮阔的一幕。公元1908年,清廷在立宪派

鹏举谈历史 2024-10-08 18:39:49

在清朝的历史长河中,宪法的制定可谓是波澜壮阔的一幕。公元1908年,清廷在立宪派的催促下,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这份纲要性法律文件犹如一颗石子,激起了历史的涟漪。 这份宪法大纲是由庆亲王奕劻领衔上奏的,内容并不复杂,主要是用法律条文来描述君主大权,似乎在说:“皇帝的权力,岂容小觑?”慈禧太后看后,心中暗喜,立即批准颁布。她的满意,正如那句古话所说:“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此时的她,心中自有一番算计,认为用法律形式保障皇权,便可稳坐钓鱼台。 然而,宪法的意义却如同那张华丽的窗帘,遮掩了真实的窗外风景。慈禧心中其实明白,这份《宪法大纲》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把戏。毕竟,清朝的宪政改革从未真正走上正轨,宪法与皇权的关系,犹如一对冤家,难以和谐。 奕劻在奏折中提到,国家若要召开国会,条件尚不成熟,最快也要五年以上,但十几年就太慢了。于是,大臣们商量后决定,九年是个“黄金时间”。这就像是在说:“慢工出细活”,但对于立宪派来说,时间却是紧迫的。 立宪派自清廷宪政改革以来,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他们主张通过宪政自强,推动国家的进步。尤其是日本在日俄战争中以立宪之姿战胜沙俄,令他们更是振奋不已。立宪派的意见如潮水般涌来,大家一致认为,既然朝廷决定立宪,就该快马加鞭,开国会,让大家一起商量国事。 可清廷的算盘打得却是另一种节奏。曾派官员戴鸿慈等人到各国考察,结果回来汇报说,立宪条件不足,至少要准备十五年。立宪派自然不乐意,心想:“国家危机四伏,立宪怎能拖延至此?”这时,湖南宪政讲习所的杨度率先发声,递交请愿书,要求朝廷早日开国会,言辞恳切,恰似春风化雨。 请愿书如星星之火,点燃了全国各地的热情。各地纷纷效仿,立宪的呼声此起彼伏。然而,清廷却仍旧坚持,认为立宪的最终权力必须握在朝廷手中,若真召开国会,地方势力涌入京城,岂不是“众口铄金,舆论喧哗”? 庆亲王奕劻对此深感忧虑,虽然他心中明白,立宪派的呼声如洪水猛兽,但他更担心的是皇权的根基是否会动摇。于是,他在奏折中请示将预备立宪的时间定为九年,既给了朝廷观察的时间,又表明了立宪在有序推进。 然而,奕劻的这一番苦心,似乎并未能平息立宪派的愤懑。杨度失望地表示,《宪法大纲》将政治、军事和法律大权全部交给君主,远不如日本的宪法。章太炎更是直言不讳,认为《宪法大纲》不过是为了维护皇室尊严,清廷已是“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尽管如此,立宪派人士并未因此气馁,反而选择在现有成果上继续推动立宪。他们相信,《宪法大纲》至少显示了清廷的立宪诚意,民选、国会的梦想并未破灭。于是,轰轰烈烈的国会请愿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立宪派人士积极上书,要求清廷早日召开国会,推动立宪进程。 《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虽未能满足立宪派的期待,却在客观上促进了晚清宪政的发展。它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清廷的专制与腐朽,尽管表面上是自救,实则已是“画蛇添足”。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一幕终将成为一段值得深思的往事,留给后人无尽的反思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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