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住一楼的女业主,拒绝缴纳2万元电梯费。不料,直接被物业告上法院。法院判

风林事儿说 2024-10-08 12:20:19

山东青岛,住一楼的女业主,拒绝缴纳2万元电梯费。不料,直接被物业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女子败诉,并需缴纳3000元违约金。女子不服,仅用了一招,就让物业收到各楼各户的投诉。 一楼的李阿姨像往常一样在家里收拾屋子,突然听到门铃响了。 "谁啊?"李阿姨边走向门口边问道。 "李阿姨,我是小区物业的小王。"门外传来一个年轻人的声音。 李阿姨打开门,看到一个戴着物业工作帽的年轻人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叠文件。 "有什么事吗?"李阿姨问道。 小王笑着说:"李阿姨,是这样的。我们最近在统计电梯使用费,您家还没有缴纳,所以我来提醒您一下。" 李阿姨听了有些疑惑:"电梯费?我家住一楼,很少用电梯啊。" 小王解释道:"是的,我们知道您住一楼。但是根据我们的规定,所有业主都需要缴纳电梯费,因为电梯是公共设施。" 李阿姨皱起了眉头:"这不合理吧?我几乎不用电梯,为什么要交这么多钱?" 小王耐心地说:"李阿姨,我理解您的想法。但是电梯确实是整个小区的公共设施,即使您不经常使用,也享有使用权。而且电梯的维护成本是固定的,需要所有业主共同承担。" 李阿姨摇摇头:"不行,我不同意。我住一楼,上下楼从来不用电梯,凭什么要我交这么多钱?" 小王叹了口气:"李阿姨,这个费用是写在物业管理规约里的。当初买房的时候,您应该签过相关文件。" 李阿姨坚持自己的观点:"反正我不记得有这回事。我就是不交,你们爱怎么样怎么样。" 说完,李阿姨"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小王无奈地站在门口,摇了摇头。他知道,这件事恐怕没那么容易解决。 接下来的日子里,物业多次上门催缴电梯费,但李阿姨始终不肯妥协。 争执持续了几个月,物业多次与李阿姨沟通,但都没有达成一致。最后,物业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 一天,李阿姨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什么?物业把我告上法院了?"李阿姨看着传票,又惊又气。 她立即打电话给自己的儿子小李:"儿子,你快回来一趟。物业因为电梯费的事把我告了!" 小李听了很吃惊:"妈,你别着急,我马上回来。" 当天晚上,小李回到家里,和母亲一起研究这个问题。 小李说:"妈,我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相关规定,电梯属于共有部分,所有业主都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费用。" 李阿姨不服气地说:"可是我们真的很少用啊。" 小李解释道:"法律上没有区分使用频率。而且,即使我们不常用,但是有使用权,也享受了电梯带来的增值效益。" 李阿姨叹了口气:"那我们该怎么办?" 小李思考了一会儿,说:"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去法院,表达我们的想法。虽然赢的可能性不大,但至少可以让法官了解我们的困难。" 开庭那天,法庭上坐满了人。不仅有李阿姨和物业的代表,还有不少关心这个问题的小区居民。 经过漫长的审理过程,法院作出判决:李阿姨败诉,需要缴纳拖欠的电梯费用,以及相应的违约金。 小李看完判决书,对母亲说:"妈,法院的判决我们必须接受。不过,我觉得这件事还没完。” 李阿姨疑惑地问:"什么意思?" 小李解释道:"妈,我有个主意。既然物业说电梯是公共设施,那我们就好好'使用'这个设施。" 第二天一大早,李阿姨就看到儿子背着一个大包出门了。 到了中午,小李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几个年轻人,每人手里都拿着几个大纸箱。 随后小李和朋友们开始往纸箱里装各种东西:书本、衣服、鞋子,甚至还有一些小家具。 装好后,小李对妈妈说:"妈,您就在家看着,我们去'使用'电梯了。" 接下来的场景让李阿姨目瞪口呆。小李和朋友们开始不停地用电梯运送这些箱子,从一楼到顶楼,再从顶楼到一楼,如此反复。 这一幕很快引起了其他住户的注意。物业很快收到了投诉。 物业经理急匆匆地赶到现场。 "李先生,你们这是在干什么?"物业经理问道。 小李平静地回答:"我们在使用电梯啊。这不是公共设施吗?" 物业经理为难地说:"可是你们这样会影响其他住户使用电梯啊。" 小李反问:"那我们平时不用电梯,是不是也影响了我们的权益呢?" 物业经理一时语塞。 这场"抗议"持续了整整一天。到了晚上,小区里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有住户抱怨:"这样下去不行啊,我们都没法正常用电梯了。" 第二天一早,小李又开始了他的"电梯使用计划"。这一次,更多的住户加入了进来。 有的人开始搬家具,有的人运动器材,甚至有人把自行车也搬上了电梯。 整个小区的六部电梯全天候运转,却很少有人真正在使用。 物业再次收到大量投诉。 对此物业决定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制定电梯费收取标准。 经过几个小时的讨论,大家终于达成了一致:电梯费将按照楼层高度进行阶梯式收费,楼层越高的住户缴纳的费用越多,但一楼住户也需要支付一定的基础费用。 同时,物业承诺会定期公布电梯维修和保养的详细支出,增加收费的透明度。 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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