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子,隐约感觉妻子出轨了,在妻子的车内安装了带有录音功能的GPS定位器,发现妻子的出轨对象竟然是自己的同事,事情被拆穿后,妻子答应跟男子同事断了联系。可不久后,男子回家,发现只有2个孩子在家,妻子不知道去了哪里,他打开定位软件,发现妻子在一个地方呆了许久,找了过去,看到妻子和自己同事并排坐在后排位置,同事还调侃男子:尽管拍。男子忍无可忍,拿出刀子朝着同事捅去,妻子上前阻拦,也被男子捅伤,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还须赔偿对方9万余元,结局让人意外。
(来源:极目新闻)
舅舅生日,朱研让妻子李瑜跟自己一起过去吃中饭,但李瑜却说她得先去火车站接儿子,让朱研自己先坐车去饭店。
朱研挺纳闷的,因为儿子得下午五六点才到,他们完全可以吃完午饭再去接。可李瑜却坚持要先去接人,他没办法,只好自己先去了饭店。
见李瑜迟迟没有过来,朱研给她打电话,但是始终无人接听。
他突然想起自己之前在妻子车上装了个GPS定位器,还有录音功能。他赶紧打开软件,结果听到了妻子和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
朱研一听,心里咯噔了一下,自己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他和妻子结婚多年,生育了两个孩子,夫妻感情一直都很好。可就在前两年,妻子突然异常的忙碌起来,并且偶尔夜不归宿。
朱研隐约感觉妻子出轨了,但是他没有吵闹,而是悄悄在妻子的车里装了一个带有录音功能的GPS定位器,并连接了自己的手机。
老表问嫂子什么时候到?朱岩赶紧关了手机,让大家先吃,不要等李瑜了。
直到3个小时后,李瑜才匆匆赶到饭店,他们吃完饭后,李瑜去车站把儿子接回了家。
晚上,朱研躲进厕所,把中午那段录音又调了出来,听着听着,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跟妻子聊天的那个男子竟然是经常载自己回家的同事周建军。
朱研和周建军同事多年,平日里的感情很好,因为两人同路,经常上下班同行。
他再也忍不住了,临睡前,他质问妻子中午去了哪里,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
父母赶来劝架,朱研跟妻子说:我们都已经有两个孩子了,为了孩子也不能离婚,你有错你改,我有错我改。
李瑜表示自己会跟周建军断了联系,回归家庭,好好把日子过下去的。
可不久后,朱研发现李瑜并没有跟周建军断了联系,两人之间一直都在悄悄来往。
2020年6月13日上午,朱研在回单位上班前,把一部带有定位功能的手机,放在了自家轿车后备箱放置备胎的位置里。
这辆车子平时都是李瑜在使用,次日中午,朱研用自己的手机搜索了放置了在车辆后备箱的手机定位。
发现手机定位的位置比较偏僻,并且离自己家很远,而且那天周建军也没有来上班。
他疑惑重重,拿起衣服就急忙回了家,却发现家里只有2个孩子在,妻子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在家里等着妻子回家,可等了许久,李瑜迟迟没有出现,打开手机定位,发现位置一直没变。
他怒从心起,拿了一把水果刀藏在衣服里,朝着定位位置赶去。赶到现场时,他看到妻子和周建军一起坐在车辆后排,两人都光着脚,惬意的玩着手机。
看到朱研拿着手机拍摄,李瑜和周建军都不以为然,周建军还让朱研赶紧录。
朱研忍无可忍,用拳头殴打周建军的头部,周建军光着脚下了车,半蹲着穿鞋时,朱研拿出刀,捅向了周建军的左侧胸口。
周建军很快倒在了地上,意识开始模糊,李瑜被吓懵了,等她反应过来后,急忙上前拦在了朱研面前。
盛怒中的朱研捅向了李瑜的左腹部,李瑜一个劲的哀求他:先拨打120,送我们去医院。
朱研心软,扔下刀,拨打了120,周建军和李瑜都受了伤,被送往了医院救治。经鉴定,周建军和李瑜的伤势构成重伤二级。
朱研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了公诉。
1、李瑜和周建华在各自都有家庭的情况下,发展为情人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 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朱研认为李瑜和周建军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存在过错。
2、法院作出的判决。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朱研因发现妻子和周建军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一时激愤,故意杀害他人,导致受害人重伤,是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是其情节相对轻微,并且受害者存在过错,事后朱研积极赔偿对方损失,认罪认罚,可以对他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朱研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赔偿周建军各项损失95339.80元。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