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讹出新高度!”山东,一大爷骑三轮车摔倒昏迷,路人不敢扶,外卖小哥冒风险打120,但大爷未救回。大爷女儿认为急救电话打晚了,错过黄金抢救时间,将外卖小哥和路人告上法庭,索赔100万。法院判决亮了!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60多岁的李大爷,骑着三轮车在街头缓缓前行,突然,车轮一歪,李大爷重重摔倒在地,瞬间失去了意识。 路人纷纷驻足,却无人敢上前施救。 就在这时,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外卖小哥飞驰而来,他二话不说,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这位名叫小张的外卖小哥,今年刚满22岁,来自河南农村。为了攒钱娶媳妇,他来到山东打工,每天起早贪黑地送外卖。 那天,他刚送完一单,正准备接下一单时,看到了倒地的李大爷。 "大爷,大爷,您怎么了?"小张蹲下身子,轻轻拍打李大爷的脸颊,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他立即掏出手机拨打了120,同时大声呼喊周围的人帮忙。然而,围观的路人们只是议论纷纷,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 "你们谁认识这位大爷吗?能不能帮忙联系一下他的家人?"小张急切地问道。可惜,没有人回应。 救护车很快赶到,小张主动向医护人员介绍了情况。 "我是个外卖员,刚好路过看到大爷摔倒了。他一直没有醒过来,我怕情况严重,就赶紧打了120。" 医护人员迅速将李大爷送上救护车,小张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跟随救护车一起去医院。 "我担心大爷的家人找不到他,还是跟着去看看吧。"小张心想。 然而,命运弄人。尽管医院全力抢救,李大爷还是因脑溢血不幸去世。 李大爷的女儿李梅赶到医院时,看到的只是父亲冰冷的遗体。 悲伤和愤怒交织,李梅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认为,如果救援能够更早一些,父亲或许还有生还的可能。 在丧父之痛的驱使下,李梅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她要起诉小张和当时在场的路人,索赔100万元。 "如果他们能早点打120,我爸就不会死!"李梅哽咽着说,"他们耽误了黄金抢救时间,就该负责!" 消息传开后,整个小镇哗然。人们纷纷议论:"这不是好心没好报吗?""以后谁还敢扶老人?" 小张得知自己被起诉后,惊呆了。"我真的尽力了啊,"他苦涩地说,"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我没多想就上去了。没想到现在反倒惹上了官司。" 案件很快进入司法程序。庭审中,李梅的律师激动地陈词:"被告们的延误,导致了李大爷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如果他们能立即施救或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他们的行为与李大爷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而小张的辩护律师则反驳道:我的当事人小张同志,在事发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并陪同老人就医,已经尽到了一个普通公民应尽的道德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小张的行为不仅无过错,反而应该得到表扬。 至于其他路人,他们的辩护理由也很简单:"我们并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也没有实施任何违法行为。不施救不等于有罪。" 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同情李梅,认为失去至亲的痛苦,让她失去了理智;也有人指责她的行为,会打击社会正能量,让好人寒心。 更多的人则开始反思,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会出现"扶不扶"的困境?如何才能让做好事的人不再担心被讹诈? 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驳回原告李梅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在判决书中这样写道:"本案中,小张同志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德,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其他路人虽未施救,但也不构成违法。原告提出的索赔要求缺乏法律依据,且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李大爷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这起案件也促使当地政府,开始重视相关问题。他们组织了一系列普法讲座,向市民普及紧急救助的法律知识,鼓励大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伸出援手。 同时,他们也在研究如何建立,更完善的救助保障机制,让好人不再有后顾之忧。 李梅在判决后沉默了很久。最终,她找到小张,向他道歉。"我太偏执了,"她哽咽着说,"谢谢你当时帮助了我父亲。" 这个案件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在法律与道德的天平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如何权衡? 如何才能让社会既有法律的严明,又不失人情的温度? 这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用行动诠释真善美,让社会充满正能量。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事怎么看呢?若是遇到类似的情况,大家又会怎样做呢?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应该找他女儿,他女儿来迟了没救活,涉嫌谋杀生父,判重刑!
讹不到钱才来道歉,这法律用来何用?既然想要100万,那就按照讹诈100万量刑。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打120呢,证明你心里有鬼,所以说叫你赔一百万是少了,起码一亿起步。
教育我以后不能做好人,看见要绕道走
李梅:“这单生意没做成,下回努力!”。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带领多少家庭以极少的代价迅速富了起来!
还尼玛开庭审理,就该直接驳回!
外卖小哥反告逝者女儿,车翻之前为何不打电话通知自己,提前打120。[得瑟]
诬告讹诈的都必须反座,否则成本风险这么低,谁都敢试一下,万一得手了呢![滑稽笑]
这么好的女儿,咋没替老爷子死了呢[大哭]
中国人民的相互帮扶美德,就是被这种毫无道德底线的人破坏了
才赔1百万?
不应该判她敲诈勒索罪吗,那才是正能量判罚。
应当反诉这个女的。要他赔偿误工费。
这子女是要把老人最后一点价值榨干
现在想想以前那个扶人被讹的案子影响有多大,那个法官说是癌症死了也算是报应啊
死者老人的女儿犯谋杀罪以及敲诈勒索罪。老人的女儿任由老人外出,而且老人出事她都迟迟而到,以致老人死亡,这是有预谋的,以老人死亡进而对救人的小哥进行敲诈勒索。
不知道我老了有没有人扶,希望这些自私的老人不要把自己的祖国变成世界上最冷漠的国家
既然打电话到小伙子无责,讹诈的实施者应该担责。按照讹诈金额量刑,这样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没有血缘关系就没有救助的义务,如果判刑小哥赔钱,那大爷家的财产也应有小哥一份
诈不到钱就道歉。无言。
逻辑不通,侮辱我们的智商?
好心不好报小心[捂脸哭]
讹诈没有罪,讹诈不成就拉倒了,什么责任都不负,见义勇为者的损失谁来承担。
这件事告诉我们虽然不能做坏事,但是这种好事不要做不然你有可能倾家荡产
这破娘们是人?
不知羞耻,豪无道德底线,自己反省反省
这样下去法律必须得改。社会越发展,诈骗的人越多
感觉这是条假新闻,为博眼球骗流量的!
小伙子以后少看点网上的新闻,本来想着要是救活了,自己说不定还能奖励个啥,最不济给自己发个锦旗,谁知道这家子也是个难缠的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古人诚不欺我
像这种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的行为必须严惩,他是有枣就赚了没枣也不亏,但最后人心和社会风气会大亏
好人难做
这种律师还有做人基本的道德底线吗
自媒体胡说,就这种案件法院可能受理吗?
编的吧
仅退款之乡不仅在线上薅,线下也薅啊[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敲诈勒索!
现在的讹人成了规矩了!
不对吧,无理要100万这明显是讹诈行为,应追纠刑事责负,要让没道德底线的人付出代价!
不要脸的律师!!!奇怪它是怎样当上律师的!!!
直接反告诈骗
一百万太少了,怎么也得讹百八十亿的,少了没那么小面额的
远离这类情况
不救你爸是对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不愧是一家人!
外卖小哥,路人们的误工费,律师费,诉讼费,材料费等等?谁人付?是法官吗?
多行不义,天打雷劈
山东的不应该,山东西边的省差不多,我被他们讹过
这社会都是看人下菜碟,能坑一个是一个,坑不了就道歉又不痛不痒,法律犯罪成本很低
小李应该索要误工费,包括开庭期间的误工费,不应该让好人受损失,法院应该鼓励小李反诉,否则这个世界就没正义了。
应该要赔不赔点钱不长记性
我觉得这种睁眼说瞎话的律师应该终生不准从事司法行业。
第一个就是判李梅没有尽到监管人的责任,涉嫌虐待老人,判个5年先。
反正讹人没成本 成功一个就是赚
这女子病入膏肓了!是非不明!
该死的就该死,包括她那些没有良心的子女
应该反坐,诬陷别人者,就应该受同等处罚,一点成本都没有,诬陷成功了大赚一笔?怎么倒不如古代了
讹多少就应该承担多少!都上法庭了,道歉有用吗?
扶人被讹的事件不断发生,愈演愈烈并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良序,政府应出台规定严惩有证据空口讹人者除非扶人者不追究
写文章都是套路,应该是电脑设置好批量发的
这样的官司法院就应该直接拒绝受理
够倒霉的,虽然没赔钱,但成本也不低,开庭不耽误功夫?请律师不花钱?惹上官司心里不憋屈?怎么都不划算
讹诈100万败诉,该赔偿50万给外卖小哥,法官这样判就大快人心,公正
王浩法官呢?今年几岁了?还在吗?
这种事情是怎么通过的为什么没有被直接驳回
这样事实清楚的事件,法院却会受理,是为了钱吗?外卖小哥可以凭法院受理为由,反诉死者女儿诬陷、诽谤罪,要求赔偿名誉损害费159万元。
诬告:必须付出代价。 代理律师未起到普法息讼之责,吊销执业资格。
在我眼中,这种浪费社会资源的案子根本就不成立!也不知道法院哪根胫搭错了!
索赔一百万的诉讼费,还有律师费自己承担,活该啊
怎么到法院的?这种事监控一查就完事了,非要上诉到法院?
这个误工费和律师费怎么出的应该说明一下
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讹诈不需要成本的吗??
按诈骗100万论处!
建议法庭不要什么诉讼都开庭,接案后要先调查,如果是无理取闹就直接驳回,不然会给当事人很大精神压力,还要浪费时间、精力去请律师,找证据、参加庭审,一个案子下来得脱层皮!
古时候有个诬告反罪,可以考虑一下。像这种诬告,并且拉低整个社会风气的诉讼,执行反罪。让她拿出100万赔偿她告的人,不让像她这种人觉得做什么无底线的事都没有后果!
这样的儿女应该去陪葬!
对于此类事,应该立法,想讹多少就必须赔十倍的金额于被讹者
居然多次庭审才得出这个结论,唉
不应该反过来起诉她吗?名誉损失不用陪!
有些案件,法院就不应该受理。
只要不扶不违法大家都松了口气!救了很多无辜百姓~帮助人会违法犯罪谁敢去做~
它妈的,为什么诬告不反陷,不入刑?
祝这老人家的女儿,和它父亲一样
这种人不判刑无人敢扶
对于这种情况,诬告反坐!简单一句“我错了”,代价太小
这个女人怎么这么无耻啊
赶紧立法实施(反作)!索赔不成立,反赔同等数额!!!
帮原告的这个律师事务所应该停牌整顿。
那外卖小哥因为这次好心,损失了多少天的工资
他们为何不告全世界人?这样可以赔更多呀!全球其他人都没打电话呀!
讹人没成本,法律就该加一条讹人的当初讹人家多少就反赔人家多少,看谁还敢讹人
记得燕双鹰有一句台词:这个世界上好人不会死,坏人也不会死,只有蠢人才会死。
小哥的误工费,律师费谁给?
这个是ai写的吧。如果是真的,要么告律师收了费用没有打赢官司,要么投诉律师事先没有给与必要的提醒。
这群众怎么不告他家属给大家带来的误工费呢!
不是你撞的救护车来了你可以走了,跟去医院干嘛?不是自己找自己麻烦。
为啥不告这个贱人敲诈勒索?!
骗钱没骗到,又装b
碰瓷,讹诈,勒索不用成本惹的祸,如果是讹诈100万,输了官司必须的赔3倍300万,必须拉黑征信,必须的全网全社会致歉,如果是这样的结果,必能换来朗朗乾坤,正义日月,到那时还会有扶不起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