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转卖价值23万虚拟货币,掩隐罪提公诉

币圈徐哥 2024-10-01 11:52:29
记录吧就现在 近日,接到朋友咨询:自己母亲在网友教导下,用个人资金购买虚拟币再去其他平台投资提不了现,同时又帮人出售虚拟币,是否有问题?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 [一R][一R][一R]案情:邓某某受同居男友蒋某某(另案处理)指使,使用个人信息下载注册“欧易”虚拟币交易软件,并捆绑个人名下农行、支付宝、微信等。 待“上线”杨某某将许某某等人实施“跑分”获利价值23万余元的虚拟币转入邓某某欧易后,邓某某按照蒋某某的指使将虚拟币通过软件售卖成人民币转入自己名下卡内,再将其中部分资金转给许某某等人,剩余自己获利的1万余元非法所得用于日常花销。 [二R][二R][二R]检察院认为,邓某某明知是犯罪所产生的收益而予以转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邓某某系从犯,自首,现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三R][三R][三R]徐律师提示大家:无论是收人转账后帮忙购买虚拟币,还是对方给你虚拟币让你帮忙出售,都有可能面临收到的钱或虚拟币涉案,导致你个人同样涉案,可能是在帮人转移赃款。 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加强警惕,同样也多关注下身边亲人行为和情绪,避免假投资造成财产损失,摊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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