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南京条约》的内容你知道吗? 《南京条约》于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

东海小白花 2024-10-01 00:28:24

中英《南京条约》的内容你知道吗? 《南京条约》于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年8月29日)在南京签订,由清朝钦差大臣伊里布、奕山及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共同签署。以下是条约的全文内容: 第一条 嗣后大清大皇帝与大不列颠女王陛下两国平和交好,永不相犯。 第二条 大清大皇帝将香港岛永远割让与大不列颠女王陛下及嗣后世袭君主,一并统治。 第三条 赔款数目二仟万银元,分四年交清,每年交清五百万银元。俟此数目全完,则将大皇帝被英国占据之地,一并交还。 第四条 大清大皇帝准许英国臣民在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准其各国商人往来贸易,并在各该地方居住。 第五条 一切货物税则,嗣后大清大皇帝与大不列颠国臣民,公平议定。 第六条 大清大皇帝许准英国臣民,将至今所未缴之税务,尽行酌情完纳,按期完结。 第七条 大清大皇帝许准英国臣民在前款所开五口地方,得雇中国人帮同照料事务,营建房屋仓库,租赁地段,通行自由,并在中国律例外居住。 第八条 前此英国臣民应交还之地,均应即行交还,不得留后。 第九条 前此英国臣民所有各款之税务,均许其减让,并准将已缴之税款酌情退还。 第十条 在五口地方,倘有英国臣民与中国百姓发生争执,则由英领事与中国地方官共同会审,秉公办理。 第十一条 大清大皇帝许准大不列颠国所派员役,并所雇用之华人,得在五口地方,公平议定并行保护。 第十二条 此条约成约后,两国各抄一件,并交一各存。条约自签署之日两月内,大清大皇帝与大不列颠女王陛下须派员具信行遵。 ……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其签订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约的签订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割让了香港岛,还开放了五口通商,并丧失了关税自主权等重要权益。 #清代外交# #清朝中国历史# #清朝策略# #清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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