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农民男子开着三轮车从田间小路下地,却被交警拦截,说他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

阿柯说社会 2024-09-30 01:55:26

内蒙古,一农民男子开着三轮车从田间小路下地,却被交警拦截,说他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不但罚款2000元,还扣押了他的三轮车。男子焦急地跟交警申辩,说小路不是道路。但交警坚持罚款。男子大怒,一纸诉状把交警队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内蒙古库伦旗法院)

张志强皱眉看着眼前的传票,突然狠狠一巴掌拍在桌上:“岂有此理,我走乡间小路,也要被罚款,还有没有天理了?”

妻子心中咯噔一声,关心地问,这是咋了?

张志强长叹一声,黝黑的脸色因为愤怒而挤成一团。

他和妻子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都在外地上学, 他们为多挣钱,在地头圈起一所院子,住了进来。

他修了一条小路,方便他从家里往地里施肥播种,同时也方便收秋时从地里往外拉东西。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竟会因为这条路被罚款。

那天下午,张志强开着他那辆三轮车正突突突地在路上行走,忽然被一声大喊给吓住。

他扭头一看,两个交警不知道啥时候站在他跟前。

张志强憨厚地笑了。急忙打招呼。

作为一个51岁的成年人,看到人打招呼是他该有的礼貌和修养,哪怕这个人是交警。

但张志强虽然嘴上打着招呼,心里却是有疑惑的。因为他知道,交警不会无缘无故喊他。

于是他笑着问:二位有什么事吗?

交警很有礼貌地请他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张志强被风吹得有些干裂的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他结结巴巴地说:我这车子没有驾驶证。我这车是旧车,也不出门,就只用种庄稼。

张志强的意思是,既然是种庄稼用,又不用出门,不用上路,因此,他就没有办理驾驶证。

交警正色说:那你这是无证驾驶。咦,你这咋连车牌都没有?

张志强不好意思地摸了下光光的头顶:俺没证,车子也没牌,俺这车子只下地,不出门。

交警诧异地看他一眼:您倒挺实在的,没证没牌是要罚款的。另外,还要扣押三轮车。

张志强急忙解释,但无论他怎么解释,交警都说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但拖走了他的车,还对他罚款2000元。

张志强很生气,他每天起早摸黑,要卖一堆粮食才能挣2000元。

心情不佳的他回家后也没有好脸色,于是就发生文章开头那一幕。

之后,张志强去咨询律师,得知交警这样做不合法时,他一纸诉状把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队对他做出的行政处罚,并返还他的三轮车。

1、张志强说,那条小路是他自己修的。是土路,并非公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自己就在田边住着,这条小路也是他修的。这条路位于耕地旁边,由乡间土路和水泥路组成。不是交警说的公路。

交警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对自己做处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2、由于本案是行政案例,理应由作为被告的交警队举证证明。

交警队拿出事发当日的执法记录仪,上面清晰地记录,事发当日,张志强开着他那辆老旧的三轮车,突突突地响着,从他修的土路轰鸣到水泥路,又突突突地进入田间干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未取得或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而若已经取得驾照但未随身携带且被查的情况下,可先扣车,之后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违法行为的,会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

交警队说,张志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公路上驾驶无证无牌车,他们对他罚款2000元,并扣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请法院驳回张志强的诉求。

3、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事发现场那条路,究竟属于土路还是公路?

第一,《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也就是说,本案是行政案例,理应由作为被告的交警队,举证证明那条路是土路还是公路?

但交警队却没有提供相应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第二,《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中,主要证据不足的,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本案中,交警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张志强作出的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综上,法院判决:撤销交警队对张志强作出的行政处罚,交警队在判决生效期内退回2000元和三轮摩托车。判令交警队承担50元案件受理费。

众所周知,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但是,国家在立法时,实行了行政处罚举证倒置责任。由做出被告的公权力机关举证证明。

国家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把公权力机关关进笼子里,保障更多老百姓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而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执法,遵守执法程序,才是法治的应有之义!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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