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李女士瞒着丈夫,与男子王某建立了不正当恋爱关系。而每次发生关系,王某都会转

配审与趣事 2024-09-29 17:59:49

广东,李女士瞒着丈夫,与男子王某建立了不正当恋爱关系。而每次发生关系,王某都会转账给李女士100余元,以此给李女士下了个圈套。 这事儿闹得,啧啧。要不是那次意外,李女士家里可能还是其乐融融的三口之家。可惜一时没把持住,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李女士刚结婚那会儿,日子过得平平淡淡,也不至于鸡飞狗跳。谁知道时间一天天过去,两口子感情也跟着淡了,都快到分居的地步了。 就在这节骨眼上,李女士在个酒局上认识了王某。这王某可不是省油的灯,没多久就把李女士哄得团团转,俩人搞起了地下情。 从那以后,两人都瞒着自己的另一半,老是约在酒店、日租房见面。每次见面完,王某都会给李女士转个一百来块钱。李女士觉得奇怪,问了王某好几次。王某就说这是为了增加点情趣,让李女士别多想。 可是好景不长,半年后出事了。李女士不小心宫外孕了。这可把她吓坏了,只好偷偷跑去医院做手术。可到了需要家属签字的时候,王某却翻脸不认人了。 王某振振有词地说:第一,咱俩每次见面我都给钱了,这就是交易,咱俩两清了。第二,你虽然跟我有一腿,但咱俩又不是天天腻在一起,谁知道你是不是还跟别人有一腿? 李女士一看王某这么无情无义,没办法,只好跟老公坦白了。她老公虽然帮她在医院签了字,但事后也跟她离了婚。 李女士觉得这一切都是王某害的,先是报了警。警察说不予立案,她就把王某告上了法庭,要他赔6000块钱的住院费、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 法院通知王某出庭,这家伙怕事情败露,居然躲起来不去。但是民事诉讼嘛,你不来也得审。 这案子可有意思了。李女士说王某明知她结了婚还跟她搞对象,还不采取安全措施,害她意外怀孕,这明显是王某的错。她还说自己早就跟老公分居了,孩子肯定是王某的,不可能是别人的。 法院仔细一琢磨:首先,从现有证据看,李女士是自愿跟王某好上的,整个过程她都心知肚明。她一个成年人,应该明白这么做会有啥后果,却还是干了。这事儿又不是什么违法犯罪的,所以不能说王某有错。 其次,虽说按公平原则,王某和李女士应该一起承担终止妊娠的费用。但问题是,得先证明这孩子真是王某的啊。可现有证据根本证明不了这一点。 民事诉讼有个规矩,谁主张谁举证。你说是王某的孩子,你得拿出证据来。李女士拿不出证据,那就得自己承担后果。 最后,法院一看,证据不足啊,只好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这事儿告诉我们啥呢?婚姻可不是儿戏,出轨就是在玩火。感情淡了就好好沟通,实在不行就好聚好散,千万别学李女士偷偷搞外遇。再说了,那种给钱的关系能有啥好结果?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王某也太渣了。明知李女士结了婚还去勾搭人家,出了事就翻脸不认人。这种人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大家可得擦亮眼睛,别被这种人骗了。 你们觉得这事儿该怎么看?是不是两个人都有错?要是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这案子里,法律和道德似乎有点冲突。从法律角度看,证据不足,判决没问题。但从道德角度看,王某的行为确实很让人不齿。 这案子还告诉我们,在感情和婚姻中,我们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只顾眼前的快活,不考虑后果。同时,我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甜言蜜语。 最后,对于那些婚姻出现问题的人,与其去找第三者,不如好好沟通,努力修复关系。如果实在不行,也要体面地结束,而不是搞得大家都不愉快。 你们怎么看这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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