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应该修改,如果企业辞退员工是N+1自愿给就是N+1,但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方式获得仲裁支持或者法院支持,那么企业应该支付5N+1或者10N+1,成倍惩罚,才能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老实人劳动仲裁# #劳动法护航#
必须要有惩罚性措施
难,因为还要考虑到里面还有相当数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
目前《劳动合同法》的第85条,就是可以加罚企业,使其遵纪守法。希望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应该速判速决,假如企业没钱,也很难给你的,最好规定企业净资产不能低于员工遣散费,低于员工遣散费则自动停业清算!
违法解聘最好诉求:继续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发非法解聘期间按实发工资1.25倍赔偿。
2n
这个可以有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
必须要有惩罚性措施
难,因为还要考虑到里面还有相当数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
目前《劳动合同法》的第85条,就是可以加罚企业,使其遵纪守法。希望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应该速判速决,假如企业没钱,也很难给你的,最好规定企业净资产不能低于员工遣散费,低于员工遣散费则自动停业清算!
违法解聘最好诉求:继续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发非法解聘期间按实发工资1.2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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