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辽宁沈阳,女子驾驶白色宝马车逆行时,因男子没有给其让行,下车与其发生

小鲨看法 2024-09-29 09:24:01

“闹大了!”辽宁沈阳,女子驾驶白色宝马车逆行时,因男子没有给其让行,下车与其发生争执。事后男子要求女子道歉,可女子宁愿锁车走人,也不同意道歉。网友们表示:“必须报警处理!”

(来源:椒点视频)

一男子驾车机动车正常行驶时,前方𨚫有一辆白色宝马车迎面向其驶来。就当男子一脸蒙时,宝马车上却下来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女子。

现场视频显示,女子来到男子车前质问称:“你为什么不让我通行?”男子随即反问道:“你不知道你逆行么?你逆行,我凭什么要给你让路啊?”

可女子却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逆行!那我给你让,我给你让路,你走不?至于么?”

男子称:“那你耽误我几十分钟怎么算?你必给我道歉!”可女子却不同意道歉,并直接锁车走人!

据了解,是女子逆行在先,还要求正常驾驶的男子给其让行。被拒绝后,双方对峙了几十分钟。

事后女子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同意先给男子让行,但因被耽误了太长时间,所以男子要求女子先道歉,但女子锁车走人都不愿意给男子赔礼道歉。

1、对于这件事情,网友们有两种不同意的意见。

持第一种意见的网友认为,是女子逆行在先的。男子要求女子道歉后,才让同行离开,没毛病!

持第二种意见的网友认为,女子说不知道逆行,是不可能的,但其同意先给男子让行。为了现场的交通秩序,男子没必要和她僵持。既然手上录了证据,先离开然后再报警就是了!没必要犟!

2、女子逆行在先,只要其第一时间下车,先给男子说好点话并主动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这事可能就过去了!可女子非要将事情闹大!那其就可能会受到公安民警和交通警察的“双重处罚”了。

3、只要参加过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的驾驶员都知道,驾驶机动车逆行的后果,应处200元以下罚款,且还会被交警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11条第4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200元以下罚款。

注意!这只是交警根据《记分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女子逆行违法行为的处罚。

4、社会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公民正常生活秩序、商家正常经营秩序以及道路正常通行秩序。

上述所指秩序受法律保护。即谁要是胆敢以任何方式扰乱上述秩序之一,那就是侵害公共利益。

也就是说,如果女子只是逆行,交警会对其罚款、扣分。但女子故意锁车走人,就是故意扰乱道路正常通行秩序了。即属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大家还是不能理解,可以参照山东青岛女司机逆行后又打人。结果被交警、民警“双处罚”。

5、最后,希望网友们务必要引以为戒!即无论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安全驾驶、守法出行”这条底线,切勿任性,否则,法律绝对不会惯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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