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了!河北,一男子母亲去世,留下16万遗产,银行把存款冻结,要男子去做公证,公

米粒侃社会 2024-09-29 01:36:01

太难了!河北,一男子母亲去世,留下16万遗产,银行把存款冻结,要男子去做公证,公证处要男子开证明,男子跑了一个月,开了20多份证明,公证处依然不行,非他去街道办开证明,证明他是母亲的儿子,证明其父亲去世后,母亲没有再婚,没有别的孩子,街道办不开,说他们没有权限,公证处不行,没有街道办证明,不给公证,男子走投无路,陷入绝境,难道这钱打了水漂?

(内容来自:大琛纪实)

徐有贵一脸愁容,坐在老旧的木桌前,手里捏着那张母亲留下的老存折。

他本以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没想到银行却将这笔钱冻结,要求他走遗产继承的流程。

“老徐,你这趟又白跑了?”妻子给他端了杯茶。

徐有贵垂头丧气:“是啊,公证处那边非得要街道办的证明,可街道办说他们没资格开证明。”

“那怎么办?难道咱们的钱就这么拿不回来了?”

母亲在2014年已经去世,徐有贵一直使用母亲这张存折,并没有去银行销户。

可是到了今年,徐有贵打算取点利息出来交暖气费,谁知到了银行,银行却说,系统里压根没有这张存折信息。

徐有贵一听,顿时惊呆,这张存折不久前还在使用,自己把多余的钱都存在里面。

存钱的时候也没听银行说没有信息,怎么取的时候就成了问题?

银行向大爷解释,说他们接到消息,徐有贵母亲已经去世,那么这张存折上的16万就成了遗产,因此,银行将这笔钱冻结。

如果徐有贵想取出这笔钱,那就必须到公证处公证,按照继承遗产的流程来办理取款手续。

一个多月的时间,徐有贵几乎跑遍了所有能想到的地方。

从居委会到派出所,从民政局到工作单位,一共开了20多份证明。

本以为20多份证明就可以办理完公证,谁知公证处还是不行。

公证处的人说:“您必须证明,您父亲去世后,母亲没有再婚,没有再生育其他子女。”

徐有贵急了:“我父亲去世时,母亲都那么大岁数了,怎么可能有其他孩子?”

“那我不管,口说无凭,你得去街道办开具证明。”

徐有贵无奈,他只好再次来到街道办,工作人员说了:“徐大爷,从2020年开始,这类证明我们就不再出具了,您得去公证处说明情况。”

徐有贵一听懵了,他又赶紧跑回公证处做了说明。

公证处冰冷的回应:“没有街道办的证明,我们怎么敢轻易公证?万一将来出现遗产纠纷,我们是要负责任的。”

徐有贵一听,这可咋办?他找到记者,一同来到街道办。

街道办工作人员,指着墙上挂着的制度:“不是我们故意刁难,是的确有这个规定,我们没有权利开具证明。”

徐有贵无奈之下,跑到母亲的单位,单位没有为难,按照要求,开具了证明。

可是到了公证处,压根不认,他们表示,只认街道办证明。

徐有贵成了一只被困在迷宫中的老鼠,四处碰壁。

他没了办法,只有跑去找了律师,他把银行告到了法院,希望法院能为自己主持公道。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徐有贵母亲去世,银行冻结其账户,认定账户上的资金已经成为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徐有贵的母亲去世后,其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自动转化为遗产。

该存折并非以徐有贵名义开设,因此徐有贵作为继承人需要遵循遗产继承的程序。

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继承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银行要求徐有贵必须去公证处做完公正,才能给他办理取款。

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继承人提供公证书作为遗产继承的合法有效证明。

《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在遗产继承中,能够确保遗产分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减少纠纷。

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和合规性的考虑,要求继承人提供公证书。

3,银行和公证处要徐有贵提供证明,证明他是唯一继承人。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需要承担证明自己继承权的责任。

这包括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产清单等必要证据。

徐有贵在取款过程中,被银行和公证处多次要求提供各类证明,这实际上是在履行其证明责任。

徐有贵作为遗产继承人,在取款过程中需要遵循遗产继承的法定程序,并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继承权。

但街道办不给开具证明,公证处又非要不可,已经使徐有贵陷入绝境。

徐有贵决定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今,还没有审理结果的消息,祝愿徐有贵能顺利拿到母亲的遗产。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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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9 02:46

    知道真正的流氓是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