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男子独自驾车行驶在路上,前方突然冲出3个人拦他的车。为了逼停男子,其中2人

滨培看法 2024-09-28 12:08:33

青海,男子独自驾车行驶在路上,前方突然冲出3个人拦他的车。为了逼停男子,其中2人抓起石头砸向男子的车,把车窗砸出了个大窟窿。见男子依旧不停车,第3个人直接开货车横停在路上,拦住男子的去路。男子怕几人是抢劫的,快速倒车后退离开了。报警后,经过警方调查,3人拦车的真实原因让人哭笑不得!

(案例来源:法治进行时 )

刘海波开车行驶在广袤无垠的土地上,车窗外,是连绵不绝的山峦和偶尔掠过的牦牛。

他不由得在心里感叹,不愧是青海啊!这风景就是好!就是这一片没有什么人烟,怪冷清的…

没成想,刘海波上一秒刚感叹完,下一秒路上就突然“杀”出来了3个人,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

而这3名男子接下来的举动,直接把刘海波吓得当场后退逃离。

第1名男子从左侧猛地冲出来,手里握着一块石头,狠狠砸向了刘海波的车。

石头击中车身,发出“砰”的一声巨响,让刘海波心头一紧,他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

这是要干啥?他只是一个过路人,怎么对他恶意这么大?刘海波十分纳闷…

刘海波虽然吓到了,但还是快速冷静下来,他担心有诈,就没有停车,而且继续向前开了过去。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对方看刘海波并没有停车的意思,第2名男子紧接着就从右侧跑出,手中同样握着一块石头,目标直指车窗。

石头再次击中车辆,这一次,车窗玻璃虽未破碎,却让刘海波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完了,这是团体作案,他肯定是遇见打劫的了!不把他逼停成功,对方估计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刘海波有些慌了,他一脚油门加快了车速,试图逃离这个危险的地方。

就在这时,前面原本停在路边的一辆大货车,突然被第3个人启动,一把横在了路中间,彻底挡住了刘海波的去路。

即便是这样,他也不可能这个时候停车,谁知道对方什么来头?万一停车后被几个人拽下车暴打一顿,再把他身上的钱财都抢走,那就完蛋了!

刘海波看了眼后视镜,路上就他一辆车,另外2个男子正怒冲冲地向他跑来。

刘海波管不了那么多了,为了人身安全,他只能开始倒车,一路加速后退。

追上来的2名男子看刘海波没有停下的意思,依然对他穷追不舍,可4条腿哪能追的上4个轱辘,对方追了一段路只好作罢。

把车开到一处安全的地方后,刘海波他看着自己被砸了一个窟窿的车窗,惊魂未定。

接着,他掏出手机,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

而经过警方的调查,事情的真相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当地有一辆车被盗了,3名男子在微信群里看到消息后,误以为刘海波开的车就是那辆被盗的车,这才想方设法逼停他。

目前,3名男子均已被警方控制。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果3名男子的行为导致刘海波的车辆损坏,他们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名男子误以为刘海波的车辆是被盗车辆,因此采取砸车的方式逼停。

如果他们的行为导致车辆损坏,且损失数额较大,那么他们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3名男子的行为或还构成寻衅滋事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名男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给刘海波造成了恐慌和不安。

虽然他们的初衷是出于正义,但方式方法不当,且对刘海波的个人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

因此,他们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并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3、《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三名男子共同实施了逼停刘海波车辆的行为,虽然他们的初衷是出于误解和正义感,但他们的行为在客观上是一致的,且对刘海波构成了威胁。

因此,如果他们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那么他们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并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三名男子的行为虽然出于误解和正义感,但客观上对刘海波的个人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且扰乱了公共秩序。

因此,他们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或共同犯罪等罪名。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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