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的房子再出售,要交百分之二十的个税,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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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确实存在百分之二十的个税,但不是以总房价来计算的,而是根据房屋的差价来计算的。
🔥🔥 即房屋现有的价值减去购房原价后的差额来作为计算的基数。
⭕️举个例子,张三继承了父母的房子,价值两百万后,以三百万的价格再出售。那么张三继承的时候,他是不需要交个税的。
❗️ 但在出售的时候就需要按照差额一百万来交纳百分之二十的个税。那有没有可能免交个税呢?🤔当然有。
首先就是如果没有这个差价,自然就不用交个税了。
其次,如果符合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住房,那就行了。✔️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满五唯一”。
❤️这里要注意,满五是从父母获得房屋的时间来计算,而不是从您继承过户的时间开始。
🎈那如何来确保继承的房产能够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呢?
这就需要我们在继承房产的时候注意一些细节。🔍
首先我们要注意房产证上的取得时间。
因此在继承房产后,我们最好等待一段时间再出售,以确保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
🔆其次呢,我们要确保继承的房产是在继承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如果继承人在其他地方还有房产,那么即使继承的房产满足了满足的条件,也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不知道大家听明白了吗?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给我留言说说你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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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另一处房子,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购房合同为准?就是说,没办房产证,也算吗?
把名下原来房子都卖了,就是唯一一套,可以免税吧?
你好,请问继承父母房子的价值,是以什么计算的?是继承时房子的评估价或者市场价吗?还以您说的张三为例,他继承的200万的价值,是依据什么确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