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晓玲提案提高“释宪判决”门槛 立院今迳付二读 台立院会今天处理报告事项,处理

金瓯两岸 2024-09-27 15:42:16

翁晓玲提案提高“释宪判决”门槛 立院今迳付二读 台立院会今天处理报告事项,处理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案,攸关提高“释宪判决”门槛的修正“宪法”诉讼法草案,国民党团提议全案迳付二读,由于在场没有异议,全案迳付二读,由国民党团负责召集协商。 台立院于今年5月28日三读通过立院职权修法相关条文,台行政机构提出覆议遭立院否决;赖清德于6月24日公布,立院职权修法法律已于6月26日生效。但因民进党团、台行政机构、赖清德、台监院先后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台“宪法法庭”7月19日裁定立院职权修法相关规定暂停适用。 翁晓玲提案修改“宪法诉讼法”部分条文,将大法官判决门槛从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提高至2/3。而翁晓玲日前也提出“宪法诉讼法”第4条条文修正草案,指“现有总额”系“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所定的大法官人数,即15位。 如果翁晓玲所提的修正草案顺利经立院会三读通过的话,未来至少要有10位以上的大法官参与评议,在同意门槛部分,也提高到至少要有10位以上同意才能作成判决。 翁晓玲指出,修法原因在于,现行“宪诉法”并未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的定义, 故若大法官有回避、出缺、停职等情形,以致不足15人开会时,例如只剩8位大法官(现有总额)。依现行规定,大法官现有总额人数的2/3出席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的过半数同意,在8位大法官全数参与评议情况下,有5位大法官同意,即形成多数意见,可作成判决。如果这8位大法官中有3位须回避,则剩5人开会,其中3人同意就能做成“宪法判决”。 她指出,为确保“宪法法庭”在进行法律“违宪”审查案件时,能有更高程度的审议严谨性和正当性、涵盖更多元的意见和观点,树立“宪法裁判”的公正性、专业性和公信力,所以提案修法提高“宪法裁判”作成的同意门槛。未来草案如果顺利三读通过,在大法官法定总额15人的基础上,“宪法法庭”至少要有10人开会,10人同意,才能作成宪法裁判(合宪或违宪判决)和暂时处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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