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养女回来,却不是为了奔丧,而是为了争夺遗产……” 这则消息在上海静

海洋文案啊 2024-09-27 01:16:37

“老伴去世,养女回来,却不是为了奔丧,而是为了争夺遗产……” 这则消息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里,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层层涟漪。它迅速传遍网络,引发无数网友的热议。 故事的主人公叫樊大爷,他年轻时创业成功,积累了不少财富。1954年,他与公司女员工刘大妈相识相恋,并登记结婚。但两人婚后14年始终膝下无子,于是决定收养一名被遗弃的女婴,取名为樊女士。 1996年,樊大爷与刘大妈协议离婚,当时樊女士已嫁到国外,并加入了外国国籍。二人离婚时,只对家用电器进行了分割,两套房产则一人一套。 2014年,樊大爷因刘大妈身体状况欠佳,聘请了年轻的刘女士做保姆。2016年,刘大妈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樊大爷为了照顾老伴,决定与其复婚。复婚后,樊大爷带着刘女士与刘大妈共同生活。 然而,樊女士在国外的生活却与养父母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近十年的出入境记录显示,樊女士仅在2014年春节回国探望过父母12天,2015年刘大妈生病时回国照顾了两个多月,2016年回国28天。之后,她便很少回国。 樊大爷去世后,樊女士也并未回来奔丧。然而,在刘大妈去世后,她却突然回国,目的只有一个:争夺遗产。 “我养了女儿十几年,她却连我老伴去世都没回来奔丧,现在却要来分我的遗产?”樊大爷临终前,曾立下遗赠协议,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留给了照顾自己和老伴多年的刘女士。 樊女士却认为,自己是养父母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理应继承所有遗产。她认为,自己之所以没有回国奔丧,是因为刘女士没有及时发送父母的死亡证明,导致她无法请假回国。 这场遗产争夺战,不仅关乎金钱,更关乎亲情和责任。樊女士多年不回国,难道真的只是因为没有收到死亡证明吗?还是因为亲情淡薄,早已将养父母抛之脑后?而刘女士多年照顾两位老人,尽心尽力,难道不应该得到应有的回报吗? 这场案件的审判,将成为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碰撞,也将在网络上引发更多讨论。究竟什么是亲情?什么是责任?法律该如何界定“遗弃”行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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