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路过某楼盘,发现门口广告牌,宣传1块钱抽奖活动,便交了1块钱,岂料,

姜海楠聊社会 2024-09-26 23:44:05

贵州,一男子路过某楼盘,发现门口广告牌,宣传1块钱抽奖活动,便交了1块钱,岂料,竟意外抽中特等奖,一套价值43万的房子!开发商说要等楼盖好了才兑现,可楼盘封顶后,又说奖劵已过期,不能兑奖了,男子暴怒,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而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在贵州惠水县,一场因一元钱引发的购房传奇故事吸引了广泛关注。故事的主人公金儒刚,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在2014年的一天,因一元钱的抽奖活动,意外获得了一套价值43万元的房子。然而,这份突如其来的“惊喜”却让他陷入了长达两年的纠纷之中。

当时,惠水县一家房地产公司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促销活动,以“一元抽大奖,特等奖赠送价值43万元的房子一套”的广告语吸引了众多市民。金儒刚也是参与者之一,他交了一万元定金选房后,顺便花了一块钱抽奖,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然而,两天后,一个意外的电话通知他中了特等奖。起初以为是诈骗电话,但经确认后,金儒刚喜悦地赶往售楼处签署了获奖协议书。然而,这仅仅是漫长纠纷的开始。

房地产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迟兑奖,从“等通知”到“还在准备”,一拖就是一年多。金儒刚多次催促,得到的总是“再等等”的回复。忍无可忍之下,他于2016年4月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履行合约交付房屋。

法庭上,公司的辩护让人大跌眼镜。他们声称金儒刚已错过七天的兑奖期限,且签订的只是预约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甚至搬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称活动违法,合同无效。金儒刚则坚称自己一直在催促兑奖,且获奖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双方权利义务,活动违法也是公司的责任。

2016年4月15日,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房地产公司在十日内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然而,房地产公司并未履行判决,反而提起上诉。原来,双方因税费缴纳问题产生分歧,再次陷入争议。

面对僵局,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各自做出让步。金儒刚同意将契税等费用交给公司,但坚持要自行缴纳偶然所得税。房地产公司也妥协了,派法务陪同金儒刚一同前往税务局缴税。

2016年11月1日,在经历了两年的波折后,金儒刚终于与房地产公司正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场因一元钱而起的购房传奇故事,最终以金儒刚获得43万元房子而圆满落幕。这场故事不仅考验了金儒刚的耐心和决心,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抽奖活动合法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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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大树 10
    2024-09-27 09:19

    没说弄错了我们没做一等奖 你的是假的 就不错了

  • 2024-09-27 05:19

    2021年以前的房地产公司就是个流氓有文化,啥事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