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因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交叉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存在缺陷、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被罚款180万元。
陈海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交叉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存在缺陷、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陈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交叉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存在缺陷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单华杰(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客户经理)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