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男子急需用钱,来到银行准备取10万元现金,却遭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拒绝

运良说是非 2024-09-24 22:09:59

江苏南京,一男子急需用钱,来到银行准备取10万元现金,却遭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拒绝。银行工作人员说,要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节假日不提供预约服务。 (案例来源:QTV生活在线) 张大勇急需用钱,但他的钱分散在各个不同的银行卡上,所以他将所有的钱归集到某银行的银行卡上。 随后张大勇来到了这家银行,准备取钱。 张大勇取号排队。等了很久,窗口工作人员终于叫了张大勇的号码。张大勇来到了银行窗口,将银行卡和身份证递上。 窗口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张大勇要办理什么业务,张大勇说自己要取款。 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张大勇要取多少钱,张大勇说,自己要取10万元。 可当银行工作人员听到张大勇提款数额时,却断然拒绝了,说,取款5万元以上,要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而且节假日不接受预约服务。 张大勇急忙说,自己急着用钱,下午就要使用,让银行通融通融。 可是银行工作人员没有通融,公事公办说,这是银行的规定,取款十万元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 张大勇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看到银行工作人员不肯通融,生气的说,这些钱都是自己从各个不同的银行卡转入的,是自己的钱,怎么就取不了10万元呢?又不是从境外存入的。 可银行工作人员还是拒绝了张大勇的取款要求。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张大勇有取款的自由吗? 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张大勇来到银行准备取走10万元,银行不应当阻拦的,不应当以银行的规定作为拒绝理由的。 银行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取款自由的原则。钱是张大勇的合法财产,张大勇当然有权取走。 存款的时候没有数额限制,反而取款的时候有数额限制,一天取款不能超过5万元,这岂不是很荒唐吗? 2、银行工作人员拒绝张大勇取款10万元的请求,有依据吗? 《关于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第6条规定: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含银行卡户)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需要提前一天预约,可直接去网点预约,或者拨打相关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预约。 银行拒绝张大勇取款10万元的请求依据是央行发布的有关规定。 央行规定如果取款超过5万元的,需要提前一天预约。 从银行的角度说,他们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依据,因为央行有相关的规定。 但这毕竟只是央行的规定,央行的规定难道可以与法律相抵触吗?既然法律规定了取款自由,央行制定这样的规定是否违法了呢? 3、取款自由原则与一天最多只能取5万元相抵触,那到底听谁的呢?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效力的高低顺序为:宪法大于法律,法律大于部门规章制度。 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储户取款自由,而一天最多只能取款5万元,属于央行制定的部门规章。 所以,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取款自由法律效力高于央行制定的所谓部门规章。 银行应当给张大勇取款10万元,而不是以所谓的规章制度拒绝给张大勇取款10万元,反而让张大勇在一个工作日提前预约,这加重了张大勇的负担,侵害了张大勇取款自由的权利。(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0 阅读:105
评论列表
  • 2024-09-25 16:45

    ai软文,多个卡到不同银行自动取款机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