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七十多岁大爷,见邻居在业主群反映垃圾处理问题,大爷感同身受,随手发了两句

小枫侃社会 2024-09-24 19:18:16

河北,一七十多岁大爷,见邻居在业主群反映垃圾处理问题,大爷感同身受,随手发了两句牢骚。不料,民警直接找上门来,以“寻衅滋事”为由,要对大爷拘留10天。大爷不接受处罚,表示言论自由没有错!双方协商无果,大爷一纸诉状,把民警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经过这件事,徐大爷成了小区的“明星人物”。当有人问他,被派出所带走害怕吗?徐大爷总会义正言辞的表示:我可不是倚老卖老,我这是路见不平!

别看徐大爷今年70多岁了,口直心快的毛病,可是一点也不知道收敛。

徐大爷心里倒是舒坦了,他的儿女却为此叫苦不迭。

原本徐大爷老两口,一直在农村生活,平日里种个地、喂个鸡,再加上儿女也都孝顺,晚年生活倒也幸福。

直到徐大爷的老伴因病去世后,徐大爷的生活变得一团糟。担心徐大爷一个人无法照顾好自己,徐大爷的儿子,决定把父亲接到城里居住。

虽然对老家恋恋不舍,可是为了不让孩子们担心,徐大爷最终还是同意了。

初来城里,原本开朗的徐大爷,变得整日沉默寡言。担心父亲憋出病来,儿子经常劝说徐大爷出门遛弯,还教会了徐大爷用智能手机。

慢慢适应了城里的生活后,徐大爷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

这天,徐大爷正在用手机看广场舞视频时,突然业主群里发来了消息。

徐大爷打开消息,原来是有业主反应,楼道里的垃圾不能及时处理,有很大的异味。

徐大爷是知道那个地方的,站在天气炎热,每次经过那里,隔着老远就能闻到臭味。

徐大爷本身就有意见,既然有业主提出来,他索性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收了物业费为什么不尽义务。不办事还收费,不是骗子是什么?”

徐大爷说完,心里感到一阵痛快,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到了第二天,就有民警找上了门。

“警察同志,你们这是?”

徐大爷把民警迎到家中,又是端茶又是倒水的,还以为他们是来查户口的。

“大爷不用忙活了,有人举报你寻衅滋事,我们过来了解一下情况。”

徐大爷一听懵了。自己都七十多岁了,可从来没干过违法乱纪的事!

见徐大爷一脸茫然,民警就提醒徐大爷,说是他在业主群里存在不当言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相关法律,要对徐大爷拘留10天。

听对方要拘留自己,徐大爷当时就坐不住了。自己说的是实话,凭什么不让说?物业还能限制自己的言论自由吗?

双方协商未果,徐大爷一家把民警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自己的处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徐大爷认为,既然物业收了费用,就应该有所作为。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业主每月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就应该根据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垃圾不能及时处理,属于严重失职!

徐大爷说了几句实话,就构成寻衅滋事了吗?

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徐大爷既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也没有恐吓他人,更别说破坏社会秩序了,根本不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

综上,法院判决,撤销对徐大爷的处罚,要求民警对徐大爷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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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5 09:06

    胡闹,儿戏,欺负老实人能耐大,幸而最后有个还好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