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1岁女生无偿捐献骨髓,成功救助一名白血病男子。一年后女生怀孕,男子病情复发,要求女生打掉胎儿救他的命。女生拒绝后男子去世,男子妻子竟然将女生告上法庭。 (本文陈述所有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源,均在文内显示, 细节可能存在润色,仅供参考,请理智阅读!) 韩娜是一名来自农村的优秀学生,凭借优异的成绩和坚韧的毅力,她获得了全额奖学金,得以在大城市的名牌大学就读。 为了回报社会,韩娜经常参与校园里的献血活动。在一次常规献血后,她被告知自己的骨髓与一位白血病患者高度匹配。这位患者名叫林海乔,是一家科技公司的高管。 得知这一消息后,韩娜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捐献骨髓。尽管捐献过程充满了未知和风险,但韩娜依然勇敢地面对。手术很成功,林海乔的病情也逐渐好转。 康复后的林海乔和妻子心怀感激,将韩娜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恩人。他们经常邀请韩娜到家中做客,甚至为她介绍工作机会,帮助她在大城市站稳脚跟。 在林海乔夫妇的帮助下,韩娜的事业蒸蒸日上。她在一家知名企业找到了理想的工作,很快就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了晋升。与此同时,韩娜也收获了甜蜜的爱情。 她与大学同学李明相恋,两人很快就订婚了。不久之后,韩娜怀孕的喜讯传来,林海乔夫妇欣喜若狂,还特意为她准备了一份丰厚的待产礼包,其中包含了各种实用的婴儿用品和补品。 然而,就在韩娜即将迎来人生的巅峰时刻,噩耗突然传来。林海乔的白血病复发了,而且比上次更加凶猛。医生宣布,如果不能尽快进行第二次骨髓移植,林海乔的生命将难以维持。 得知这个消息后,林海乔夫妇陷入了绝望。他们知道韩娜正怀有身孕,但在生命攸关的紧急时刻,他们还是鼓起勇气向韩娜提出了再次捐献的请求。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请求,韩娜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道德困境。她深知再次捐献骨髓可能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永久性伤害,更重要的是,这可能会危及她腹中尚未出生的孩子。韩娜的未婚夫李明坚决反对她再次捐献,认为她应该优先考虑自己和孩子的健康。 然而,林海乔夫妇的恳求让韩娜难以拒绝。他们甚至提出了高额的经济补偿,希望能够说服韩娜同意捐献。韩娜陷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中,她不断在救人和自保之间挣扎。 一方面,她感激林海乔夫妇过去对她的帮助;另一方面,她又不忍心伤害自己的孩子和未婚夫。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海乔的病情急剧恶化。韩娜冒着流产的风险去医院探望他。在病床前,林海乔向韩娜道歉,表示理解她的难处,并嘱咐她要好好照顾自己和孩子。林海乔的这番话让韩娜更加内疚和痛苦。 不幸的是,林海乔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他的离去给所有人都带来了巨大的打击。林海乔的妻子悲痛欲绝,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她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到了韩娜身上。她指责韩娜冷血无情,甚至威胁要起诉韩娜。 这场纠纷最终演变成了一场轰动全国的法律诉讼。林海乔的妻子聘请了知名律师,要求韩娜返还林海乔夫妇曾经给予的所有经济援助,包括工作机会带来的收益。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韩娜需要返还大部分由林海乔夫妇提供的经济援助,但可以保留工作带来的收益。这个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很多人认为这对韩娜不公平,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对道德责任的一种肯定。 然而,就在舆论沸沸扬扬之际,林海乔的妻子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她宣布将从韩娜那里获得的所有赔偿全部捐给骨髓捐献基金会,用于帮助更多需要骨髓移植的患者。这一决定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和感动。 (文中为化名) 本文信源来自官方媒体【财经头条—07年21岁少女为35岁男子捐骨髓,08年怀孕,患者再登门:堕胎救我】
丑恶的嘴脸。救是人情不救是本分。
法院乱判,这对夫妇对韩娜好,帮她找工作,是出于韩娜第一次无偿捐献骨髓的感激,而不是要求她以后随时再捐骨髓的预付报酬。
孩子也是生命,而且是有希望的生命,病人的痊愈率不高,而且就算暂时好了,以后风险更大,投入更大。所以,留孩子不留病人是正确的选择。
返还可以,把骨髓还回来
获得的利益是第一次捐骨髓而得的,当时并没有要捐第二次的潜在意向,那何来要归还?怪不得老公得这病早逝,归根到底就是有家有恶妇!
这法官也是他妈的坏法官,人家以经捐了一次骨髓了,得到被捐者的帮助很正常,这也叫报答捐骨髓救他命的人,那法官为什么判捐骨髓的还反给受捐者的钱,真它妈扯蛋,在一个病人一家人也不是好东西,人家救过了你一次,还不满足,难道你就要人家付出健康和生命的代价给你续命吗?
都是匿名捐赠的。下家不知道上家是谁,继续编
这小编带节奏的目的是宣扬负能量,其心可诛
救人救出仇了,真是忘恩负义的一家人,你的生命比别人家孩子的生命重要!
如果没有第一次的捐献,后来也就不会成为被告,看来好人难做。
这代表现实生活都赶上那些煞笔文学了?
深感法院这个判决对韩娜不公。要韩娜不顾自身和孩子危险,去救助其夫,这想法本身就超乎寻常的极端自私,并且在被合理拒绝后,恩将仇报,起诉索赔。更不可理解的是法院居然给予支持。
这个大概率是瞎编的,法律规定捐献者和患者不见面。
1.法院的判决不公正,缺乏全面且正确的思考!2.杀死自己的孩子来救一个不相干的外人,凭什么?!
病人家属的要求实属自私。付出一次就把人家绑定成行走的血包了吗?
最近怎么这种变态文经常出现,真假无从判断,谁在搞事情,
骨髓基金会啥意思?它怎么不救你老公 韩娜款骨髓给你老公得到了基金会补偿吗?如果什么都没有 他有啥用处
法院判决简直就是无赖的体现,难道第一次捐的骨髓就白捐了?如果换做是我,我就告他们返还骨髓
从事情的发展看,病人对韩娜的捐献及好,可不可以理解为养殖?需要时再用?动机不纯,法院的判决有待商榷
林海乔的妻子聘请了知名律师。哈哈,知名律师难道知道这官司会赢么!伤害胎儿去救人,明摆着可能先杀一人然后去救人(而且未必能救活)。
我实在看不出来,这哪一点值得让所有人感到震惊和感动了[狗头][狗头][狗头][狗头]
救你一次就要救两次吗?那些是你感激别人救你的第一次命而给的,第二次因为客观原因不救,何必来个道德绑架呢!
靠,人家已经救你一次了!你凭什么要求人家放弃自己的孩子来救你老公!太特么不要脸了!
若此事为真!则事件双方都可以理解!女生第一次大义捐献骨髓,实为大善之举!而受捐夫妇,施恩回报,亦是有情有义!第二次面对生命的选择,女生顾及自己身体及胎儿安全,做不到舍身成仁,是人之常情!而患者家属,自认曾施恩于人,如今不能再获回报,加上事关生命,心绪难平!也属实可以理解!只不过也许时间久远之后,她也或许会后悔当初跟恩人反目!
第一次就不该帮忙的。…………
忘恩负义说的就是这种人!
无耻之徒,无耻的判决。
所以不去当好人。
这种白眼狼,本就该早死,浪费资源。
之前捐的骨髓不用还吗 ?
如果是真的,说明不能乱捐,不然会很麻烦
看过这个报道,当时觉得匪夷所思,怎么能够开口让捐献者打胎救人呢?原来被救者给了钱财和工作机会。原来想不通的地方都想通了。所以,新闻报道能不能全面一点,不然和假新闻没区别
把多活的这些年还给人家!
法律还能这样判?!
这人啊,精致利己注意!缺德带冒烟的玩意,法院对这种案件竟然立案真可笑
厚颜无耻。
这么无耻?死了活该!!!
以后不要再捐骨髓,捐血了。
阎王爷:下一世判入畜生道
所谓法院都是私有企业给钱就判谁赢何来对错
这是什么世道
凭什么归还赠品,赠品是先期捐献骨髓所得?是付出的回报。法院没事,吃饱撑的乱判一计,这样的法官应该回家卖红薯
升米恩,斗米仇
严格执行供、受双方互不相知
凭什么要损害自身利益去救你两次?[哈哈笑]
现在都是匿名捐赠的,被捐赠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捐赠的人是谁,还要求别人打胎?这么乱编不用负责吗?UC也没责任吗?没人管吗?
第一次就不该救
一句话,好人做不得
无语了 没有无缘无故的好
所以千万不要签什么骨髓移植协议、器官移植协议等,一个不好,是要送命的。[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第一次就不该救他
开始就不要救,,人性太丑陋
真他妈的不要脸
斗米恩,升米仇。
这个故事想告诉我们不能去作任何捐献,不然会要承担风险,我知道了
救人是莫大功德,但最好不要和被救者有瓜葛,这件事就是写照
这种事就不要传播了,负能量。
畜生不如的东西。已经救了一次。
救你一次命不要代价?还返还援助,真不要脸!多活的时间怎么算?
法律尊严?
白眼狼,人家又不欠你骨髓
律师也有神经病,更没道德,如果不是那个女孩在刚开始同意捐献骨随,结果是这样的结果?
什么狗都有
卧槽tmd,法院也受理?
这年头,我看不懂了,只要有钱,道德没有任何底线,有钱人稍微作出一点好事,比如说这个女人捐点钱,然后舆论就可以把她当圣人
还有逼迫救人的吗?真不要脸
真的让人很寒心啊
大家有没有考虑过一个问题,既然帮助可以要求返还,那么无偿捐献是不是也可以要求返还,
被来就不该有捐献这种事,谁的命不是命。
为什么救你,救不救看老子心情,
什么狗蛋
对小编无语了,胡言乱语,社会真有这种现象吗,法院会这样判吗,援助给了别人的东西能要得回来吗,又是多贵重的物品,被救的人活了那么久,能用金钱来换吗,一个肾能卖几十万,那骨髓值多少钱,所以小编就是扯蛋。
别人有有什么理由应该帮你……你是他儿子吗
撤回援助的理由是什么?
不害人就行 不要利它
从一开始不救还好
道德绑架
这法官有本事让所有离婚的连本带息退彩礼
是瞎编乱造,还是法院无知?第一次捐献就履行了所有义务,受捐者为了表示感谢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是基于第一次捐献,并不是为了第二次。第二次捐不捐,与第一次经济补偿没有任何关系。这完全是两个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扯到一块。
男子妻子咋那么不要脸呀,你老公是命,人家肚子里的孩子不是命,还有脸去告美女
法院是胡判。那死者多活几年的收益是不是要分给美女。
人家的孩子不是生命吗要求别人打掉孩子救你这个不相关的人
建议纪委下场严查法官,我怀疑他收了贿赂,我有证据
真是丑恶呀!
为什么有道德困境? 现在救人成本这么高?那算了我情愿独善其身
和你啥关系啊?用自己儿女的命换你的命。现实生活中的农夫与蛇吧!
救你一命是恩人,报恩所赠是感恩!要挟再救变仇人,忘恩负义不是人!
胡说八道
所以,这种判案是不是告诉别人,以后碰到这种事就别捐就是了,省的麻烦
无耻
拿人手短,帮完得到部分远离,否则得寸进尺,对你好也是有目的性的,活着的捐献者
是真的吗?还有没有人性啊!林妻
不救人是最好的
所以千万不要做好人不要做善事!否则会被认为是理所应当!还记得曾经捐赠几十个孩子上学的最后自己病危了那些被帮助的孩子居然还恶狠狠的要钱的事情吗?
卧槽,这是真实发生的事吗?现在社会中这种不要脸还如此冠冕堂皇的人怎么越来越多了啊!!!
买命了吗
应该让法官捐款,可以使他长命万岁
这判决,真是傻缺,好心当成驴肝肺,无耻之极
多无耻的夫妇。应该是妇人
升米恩斗米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