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贵州铜仁,蛋糕店员工新购苹果手机意外遗失,通过定位联系上拾得者,

怪兽瞎蹦跶了 2024-09-23 08:12:03

“白嫖成功了?”贵州铜仁,蛋糕店员工新购苹果手机意外遗失,通过定位联系上拾得者,本以为千元酬谢能顺利取回,谁料对方狮子大开口索要五千,更令人愕然的是,对方叫嚣:手机是捡来的,不是偷,也不是抢,凭啥要还?拾得者不仅拒不归还,还提出荒唐条件:从县城放鞭炮到家门口才还,女子告上法院,结果亮了! 信源:红网2024-07-10——捡拾财物岂能“挟物要价”,别让贪婪毁了拾金不昧 今年7月贵州铜仁一起普通的手机丢失事件演变成了一场令人瞠目结舌的法律纠纷,一位名叫小陈的蛋糕店员工。 作为一个普通打工人她省吃俭用多时,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如愿以偿地买到了心仪已久的苹果手机。 对小陈来说这部手机不仅仅是一个通讯工具,更承载着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辛勤工作的回报。 可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就在小陈沉浸在拥有新手机的喜悦中时,一个意外的疏忽让她的梦想瞬间化为泡影,她不小心将手机遗落在了回家的路上。 幸运的是科技发展为找回失物提供了便利,通过手机定位功能小陈很快联系上了捡到手机的人,本以为事情会轻松解决,谁知这却成为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的开端。 捡到手机的是一位年长的妇女邓大妈,当小陈诚恳地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作为感谢时,邓大妈却狮子大开口要价5000元。 这一要求无疑超出了小陈的承受能力,更是引发了关于拾金不昧道德底线的讨论,面对小陈的恳求,邓大妈非但不为所动,反而变本加厉,她声称:"这手机是我捡的,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凭什么要还?"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她还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条件:"要有诚意,必须从县城一直放鞭炮到我家门口才行。" 事态发展到这一步小陈不得不求助于执法部门,即便在警察的调解下,邓大妈依然我行我素,她的态度从强硬到荒唐,先是坚持索要5000元,后又改口称手机已被孙子弄丢就是不愿归还。 这一系列行为不仅挑战了普通人的道德底线,更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归还权利人或送交有关部门,邓大妈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 更值得关注的是《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明确规定,拾得人无权索取高额报酬,只能请求必要的保管费用,邓大妈的狮子大开口行为,不仅不合情理更是有悖法律。 面对如此局面小陈最终选择了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她将邓大妈告上法庭寻求公平正义,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她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也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个范例。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案件的各个方面,最终,法院判决邓大妈赔偿小陈经济损失8500元。 这个判决不仅还了小陈一个公道,更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拾金不昧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法律不会纵容任何形式的不当得利行为。 这起"手机门"事件虽然只是发生在小城市的一个普通纠纷,却折射出了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道德滑坡的现实问题,它提醒我们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应当坚守道德底线,遵循法律规范。 网友们对这起事件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说:"邓大妈太贪心了,这种行为简直是道德沦丧。"也有人表示:"虽然邓大妈做得不对,但小陈一开始就提出给钱是不是也有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权利人有权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这为小陈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第一百七十九条关于"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也为判决邓大妈赔偿提供了法律支持。 这起事件它也提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让拾金不昧成为一种习惯,让守法经营成为一种常态,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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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3 08:43

    人家愿意给适当的收点辛苦保管费合情合理,张口就割人家肉就过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