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两男子找工作,收到一则招聘信息,对方说国外某公司招聘高管,年薪20万~

小疯汇看社会 2024-09-22 23:26:12

云南彝良,两男子找工作,收到一则招聘信息,对方说国外某公司招聘高管,年薪20万~30万之间,男子知道,这是骗人到国外噶腰子,俩人心生一计,进行了反向骗取,不断套路对方索要路费,诈骗分子怕他们不来,真的给他们转过来1800元,谁知被当地派出所立案,说俩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不但没收了1800元,还对俩人分别行政拘留7天和5天!

(内容来自:环球网)

周建文摸摸口袋,他已经身无分文,好久没有找到活干,他有些绝望,不知下一步该咋办

在这个小县城里,就业机会很少,周建文没有文化,只能干些出力的零活。

上次干活已经是很久之前,他和老板发生了争执,一气之下结算了工资。

回到家里,周建文越想越觉的自己窝囊,干脆躺平,直到把那些工资吃干抹净。

他坐起身来,靠在破旧的沙发上,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动,他想在兼职群里看看,有啥工作可以多来点钱。

他发出信息,叫来了袁晓刚,袁晓刚是他最好的朋友,和他一样,也是待业在家。

两人合计了一下,如何摆脱目前的困境,商量来商量去,还是没有啥好的办法。

俩人相约去办了护照,说不定出国能找到些机会。

周建文下载了个聊天软件,在里面注册了个人信息,随即他点开软件,里面有很多聊天群。

“袁晓刚,你看这个!”周建文递过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个名为xx交流群。

袁晓刚扫了一眼,群里有人发布了一条高薪招聘信息,承诺的年薪高达20-30万。

他冷笑一声,这种套路他见得多了,明显是电信诈骗。

袁晓刚提出了建议:“这种诈骗的套路还在这骗人,当别人都是傻瓜!咱俩陪他们玩玩如何?”

周建文一听,会意地点头:“行,那咱就陪陪他们!”

两人加入群聊,周建文主动联系了对方,自称是要找合适的工作,对方很快就发来了消息。

周建文先是假装咨询招聘的情况,都要什么条件,能拿多少工资。

对方显然以为,鱼儿已经上钩,便许愿给他:“我们是国外的公司,由于公司的扩大,急需人才,如果你来了公司,待遇优厚,可以做公司的高管,年薪能拿到20万~30万之间。”

周建文一口啤酒差点喷了出来,这种话都能骗人,这人得多么的痴呆!

周建文假装试探:“你们这工作真的能赚这么多吗?你可不能骗我!”

对方答复:“当然,只要你有能力,我们公司待遇绝对优厚。”

周建文又说:“那好,我可以叫上朋友一起过来,不过你得告诉我们,路费和住宿怎么解决?”

对方又说:“路费和住宿都由公司提供报销,这个问题你们不必考虑。”

“那太好了,我们这就准备出发,可是我们现在吃饭都成问题,根本没钱垫付路费。”

“我们真心想去你的公司,可是没有路费,很是不好意思。”

接下来的日子,周建文一直和骗子保持着联系,一边诉说自己要去的决心,他又不断的哭穷,描述着自己的困境。

果不其然,对方开始动摇,周建文不断和对方拉扯,表述自己极度渴望到对方公司做事。

周建文先是要求对方给自己路费,又张口索要住宿和吃饭的费用。

他反复的说着:我很想去,就是没钱,没有路费,我就去往不了。

不知骗子作何感想,竟然陆续给他转来1800元,要他购买机票。

周建文大获全胜,俩人拿着1800一顿挥霍,还和那些狐朋狗友们炫耀,自己多么聪明,竟然把搞诈骗的专业骗子给骗了个人仰马翻……

这个事情一传十,十传百,被人们传成了笑话,谁知这时,派出所正在开展反诈工作。

他们也听到这个传闻,对真实性表示怀疑,于是便传唤了周建文和袁晓刚。

俩人对此供认不讳,还拿出了和骗子的聊天记录。

经过警方调查,证据确凿,周建文和袁晓刚以非法骗取他人钱财,被警方行拘7日和5日,并收缴了骗来的1800元脏款。

事情发到了网上,迅速发酵,网友们的评论十几分精彩。

有人说了:这个钱必须退还受害人!

还有人说:这两个小伙子是同坏人作斗争,应该支持!

有个人弱弱的问了一句:如果用这1800元作路费去了,然后被嘎了腰子,就不算诈骗?不去就算诈骗是吗?

还有人问:真正的诈骗犯警方怎么处理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周建文和袁晓刚骗得是诈骗犯,但是俩人的行为依旧是以非法诈骗为目的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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