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警花和男友久别重逢,他们喝完酒又去唱歌,可是唱歌的时候,警花接了个电话,男友就觉得女友不尊重他,就扇了她一巴掌,警花便打电话给一位很有势力的男子,男子带人过来,将她的男友以及男友司机打成一死一伤。 (来源:云南法治网) 24岁的刘莉莉可真是漂亮啊,不但人美,工作也非常体面,是一位年轻有为的民警。 她的工作顺风得水,爱情上也让人十分羡慕,她的男友是一名管理城管的副局长,两人虽是异地恋,但是感情非常好,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相约见面。 这一次,他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她的男朋友李刚,便把工作放下,让司机开着车送他来到女朋友的城市。 两人久别重逢,格外兴奋,刘莉莉为了款待男友和那个司机,她约了朋友一起为他们设宴洗尘。 他们是在一个大酒店里吃饭的,一开始的时候,大家推杯换盏,很是开心。 可毕竟刘莉莉和李刚太长时间不见面了,李刚看着年轻貌美的女友,身边还有别的男子,心里有些多少不舒服。 两人吃饭时就因为一些小问题,吵了起来,场面一度尴尬,现场的朋友也是赶紧劝解。 李刚也不想把关系闹僵,赶紧自罚一杯,向刘莉莉认错。 刘莉莉还是喜欢李刚的,也赶紧给他台阶下,吃了饭之后,赶紧带着男友和他的司机去一个大地方唱歌。 一群年轻人,在灯光的摇曳下,在音乐的美妙中,在美酒的陪伴下,大家又玩得很开心。 可李刚已经意识到了,刘莉莉如此年轻漂亮,工作又体面,追求她的人实在太多了,她一会儿一个电话,一会儿一个电话,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特别是有一个电话,刘莉莉接了之后,在那里谈笑风生,完全忘记了还有李刚这个男朋友。 李刚毕竟是从远方而来,看到女友如此轻待自己,对自己一点都不礼貌,他抢过手机就把电话卡拔出来,然后骂了刘丽丽一句:“你真不懂礼貌!” 谁知刘莉莉听了这句话,对李刚刚才的行为也非常不满,于是就回了几句,结果李刚扇了她一巴掌。 刘莉莉哪里受过这样的气,追求她的人那么多,大家都赶着对她好,她可从没受过这种委屈。 她冲门而出,再也不想理李刚了,留下李刚和司机,李刚拿起身边的酒瓶和保温瓶,摔得满地狼藉。 刘莉莉离开之后,心里非常烦闷,正好又有几个朋友约她去吃烧烤。 心情烦闷的刘莉莉又去和朋友喝酒吃烧烤了,几杯酒下肚,委屈涌上心头,她打电话给了唐明。 唐明是她非常要好的一个朋友,在当地很有势力,只要刘莉莉受到欺负,他就会为刘莉莉出气。 看到自己要好的朋友受了气,唐明马上摇人过来。 不过刘莉莉知道唐明的脾气,她害怕出事,就劝住唐明不要过来,毕竟李刚是她的男朋友,两人还没有分手。 唐明哪里舍得让好朋友受这个气,过来之后就要找人,刘莉莉害怕了,就再次劝他。 但唐明可不听刘莉莉的,过来了,就要替她出气。 而李刚这边也吓得一塌糊涂,他大发雷霆之后有人告诉他:“你这下可是闯祸了,刘莉莉有一个非常厉害的朋友,只要他一句话,非伤即残。” 李刚毕竟不是本地人,他吓得和司机马上开车逃跑。 但在逃跑的途中,还是被唐明他们赶上了,唐明率先打碎车窗玻璃,接着他的另两名帮手上来,直接将唐明和他的司机打下,导致李刚受重伤,他的司机失去了生命。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认定此事呢? 1、 刘莉莉和李刚并没有结婚,刘莉莉是有权交朋友的,只要不是做违背道德的事情,那么她的行为,就不是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般情况下,如果刘丽丽已经结了婚,但是不忠诚于另一半,那么她的行为就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2、 唐明带人故意伤害李刚和他的司机,他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事后唐明被法院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外两个帮手,被判6年和7年。 3、刘莉莉在本事件中,没有被起诉,因为在这件事当中,她一直阻止唐明的行为,所以她主观上没有要伤害李刚的意思,因此本案中,她没有做犯罪的事情。 对此,你有何看法?
胡编乱造无底线,缺德自媒体整天无事生非唯恐天下不乱!
刘莉莉不叫人怎么能发生一死一伤案件?肯定的有连带责人
AI文章格式,千篇一律,骗流量。
这个丑女是害人精,是本案的主要引发人,应该判刑,她的男友唐明咋就判11年呢,不判刑至少也得判无期徒刑吧。这编的太离谱了
她真的是警花吗?
这个是恶意编造!
现在还有这事?那不就是黑恶势力?小编这种故事非常离谱!
这样的稿件也发出来,小编是不是把所有的读者都看成傻瓜
敢袭警送去缝纫机二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