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谁闹谁有理!”吉林长春,一男子在监狱服刑期间,与他人斗殴后死亡,打人者也被

小峰聊社会 2024-09-22 22:08:13

“不是谁闹谁有理!”吉林长春,一男子在监狱服刑期间,与他人斗殴后死亡,打人者也被追加了刑期,并赔偿男子家人555219元。但男子的妹妹并不满意,她却认为哥哥的死另有隐情,怀疑监狱方伪造监控,是他们殴打犯人。于是,她向监狱索赔239万元,事实真的如此吗?

宋某是吉林长春人士,家里除了年迈母亲之外,还有一个妹妹宋香(化名)。

宋母一直希望儿子宋某能成家立业,谁知宋某偏偏不争气,成了社会闲散人员,在三年前,宋某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入狱服刑四年零六个月。

自从宋某入狱之后,宋母的身体就越来越不好了,唯一的念想就是看着宋某改造成功出狱。

谁承想,宋某直接死在监狱里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发当天,宋某和李猛(化名)在后勤处劳动改造。

在11点左右两人因为口角出现肢体冲突,李猛身体素质较好,宋某被李猛控制,无法动弹。

期间李猛不停地殴打宋某的头部,在宋某防卫阶段,李猛又用腿不停地踹宋某的裆部,宋某倒地不停呻吟。

狱警发现之后,及时将宋某送去就医,检查后发现他左侧阴囊肿大,左腹股沟有包块。

自宋某被殴打后,他因为身体不适,狱警先后四次将他送到医院就诊,其身体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

看押他的狱警考虑到他的身体情况,特意将他的床铺调整到一层,防止上下床对他的身体造成二次伤害,也可以方便狱警照顾他。

因为来回就医耽误了吃饭的时间,狱警还把自己的盒饭拿给宋某吃。

可是宋某死亡的当天早上,他又出现了呼吸停止和心搏骤停的症状,狱警连忙将其送往医院,虽对宋某进行了抢救,但仍无法挽回他的生命。

经鉴定,导致宋某死亡的原因是在腹股沟疝的基础上引发的肠穿孔腹膜炎。

因李猛暴力殴打宋某导致其死亡,因此依法追究李猛刑事责任,判处李猛有期徒刑4年,并对宋某母亲作出经济赔偿,共计555219万元。

宋某的死讯浇灭了宋母唯一的希望,她对民事赔偿部分不服提出上诉,此案经过重新审理之后做出判决如下:李猛应该对宋某母亲做出36906元经济赔偿。

宋某的死对宋母亲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在新的判决下来没几天她就去世了。

宋某的妹妹宋香认为,宋某在监狱服刑,遭遇同监犯人殴打致死,监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她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该监狱对宋某的死亡一共作出2391200元的赔偿。

宋香认为事发当天,宋某参与劳动改造,与同监犯人李猛发生口角,遭到殴打,后来又被狱警叫到办公室,之后继续遭到了殴打。

宋某被电击、体罚,其间惨叫连连,曾经因为承受不住折磨,多次求饶,但狱警视而不见。

宋某被二度折磨之后,被送进了宿舍里,因为宋某精神状态不佳,监狱怕担责任,这才拨打了急救电话。

根据宋某的病历显示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宋某就已经停止了呼吸。

司法鉴定报告上也体现了宋某身体有两处可见电极片以及多处可疑的针孔,经过解剖之后确定宋某的死因是因外力导致肠穿孔而死。

宋某死后,其家人多次向监狱负责人索要事发当天的监控,但监狱方面始终不肯提供,直到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监狱方才提供了片段视频。

监狱的做法引发了家属的怀疑,宋某的家属认为不排除监狱提供的视频是经过后期剪辑而成的。

面对宋某家属的指控,监狱方据理力争,他们认为在宋某服刑期间,监狱已经对宋某尽了照顾义务,反而是宋某隐瞒自身病情。

在宋某入狱服刑期间,他就已经患有小肠疝气,而且在监狱服刑的这三年,他的身体状况一直很好,所以监狱并不了解宋某的真实身体情况。

李某与宋某发生口角是突发事件,监狱方不可预料。

在宋某受伤之后,监狱方也对他进行了及时的救治,在发现他呼吸停止,心搏骤停的时候也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

宋某的死亡时间并不是在救护车到来之前,而是被送入医院抢救三个小时之后被医院宣布死亡。

此案经过法院审理之后,认为监狱方对宋某已经尽到了照顾的义务。

而且在问询其他监狱犯人的时候,他们的口供也可以证实在监狱里没有工作人员对宋某实行殴打体罚的情况。

在法律上一贯是谁主张谁举证,宋某的家属主张监狱殴打宋某,但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所以此案最终的审理结果是,驳回了宋某家属宋香的赔偿请求。

人死不能复生,家属尽全力地为死者讨回公道,以及通过这件事情索要合理合法的赔偿,这种想法是没有错误的。

但是不能因此凭空捏造事实,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事情都是要讲究证据的。

(信息来源:吉林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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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22 22:33

    谁主张,谁举证适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但行政诉讼大多是举证责任倒置!这一观点的存在是因为普通人难以取得证据,而行政诉讼的另一方大多是权利机构,所以有责任提供对方主张所需的证据。

  • 2024-09-23 11:52

    判李猛4年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