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云南,两位年轻小伙,遇到电诈分子时,直接反向“套路”对方,骗取出国路费1

晴澍聊社会 2024-09-21 17:18:02

冤不冤?云南,两位年轻小伙,遇到电诈分子时,直接反向“套路”对方,骗取出国路费1800元。不料当地警方在研判时,发现了两名小伙的诈骗行为,遂对二人分别行政拘留7日、5日,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来源:大皖新闻)

男子周某虽然已经到了工作的年龄,但由于各种原因,长期赋闲在家,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

平日里,周某通过互联网、线下宣传等各种渠道,了解了各式各样的电信诈骗套路。

事发前夕,周某闲来无事,想要发挥他的聪明才智,便喊了同样赋闲在家的袁某,办理了某国的护照,等待时机去外赚大钱。

二人有了护照以后,周某通过“某机”软件APP,加入了一些交流圈,想要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工作。

此时群里的一位男子看到周某想要找工作,立刻私信周某,向周某介绍可以去国外的公司当高管,年薪可达20万元—30万元。

男子自以为,能够骗到傻不拉叽、涉世未深的周某,但没想到,周某可不是一般人。

他从对方发出招聘条件的那一刻起,就得知男子是电诈的套路。

按理说,多数人面对这种情况,都不会再搭理对方,可周某、袁某却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周某假意非常想去以后,表示他还有个朋友也想去,并且直言二人的护照都已经办理好了,就是没有路费。

整个过程中,周某都充分表达了想去而又不能去的惋惜感,让那头的男子误以为周某确实上套。

随后,双方在极限拉扯之后,男子为周某转来1800元的路费。

拿到钱的周某与袁某会心一笑,为自己的小聪明暗自窃喜。

然而,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二人的行为终究还是被警方发现。

原来警方在研判涉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周某、袁某的行为异常,遂将二人传唤到案接受调查,结果却通过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了二人的诈骗行为。

目前,警方已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对二人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有网友表示,这就是当代的卧龙凤雏,必须予以严惩;也有网友称,这可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法律对于诈骗的定义,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里需要注意!任何人的财产权都不受侵犯,包括诈骗分子也一样。

具体到本案中,周某、袁某二人在识别男子套路的情况下,虚构想要出国的事实,骗取男子1800元后挥霍一空,已经构成诈骗。

其次,诈骗根据数额的多少,分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以云南省为例,个人诈骗财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了犯罪的标准。

本案中,二人诈骗的数额为1800元,所以只是违法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该法第49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结合二人的诈骗数额、以及到案后能够如实陈述,所以可以视为情节较轻。

第17条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二人共同违法,周某在诈骗行为起主要作用,行政拘留7日;袁某起次要作用,行政拘留5日。

最后,周某、袁某自以为有点小聪明,就想着诈骗他人钱财,殊不知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自食恶果,所以二人一点都不冤。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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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21 18:32

    这个事警察确实办错了!难道要人家上当才行?人家是要路费

  • 2024-09-21 18:42

    怎么叫反向诈骗?难道去不需要路费?他们只是要了路费,因为有事耽搁了还没有来得及成行而已,怎么就诈骗了?最多就是追回路费,为什么要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