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还是老的辣!”北京,一大妈将自己440万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但给自己保留了永久

池鹭怀古进 2024-09-21 12:03:08

“姜还是老的辣!”北京,一大妈将自己440万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但给自己保留了永久居住权,万万没想到,女儿竟偷偷卖掉房子,大妈不慌不忙,只用一招,成功收回房子,之后更是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有欢笑,有泪水,也有无奈。李大妈和女儿小秦的故事,就是一部令人唏嘘不已的亲情大戏。   李大妈是个再普通不过的老人,为了女儿,她操劳半生,含辛茹苦把小秦拉扯大。小秦长大后,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渐渐疏于照料母亲。李大妈心中虽有不满,但想到女儿也是为了生活奔波,也就选择了理解。   眼看自己年事已高,李大妈打算把多年的积蓄——一套价值440万的房子,过户给女儿小秦。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决定,却成了日后母女矛盾的导火索。   李大妈深知人心隔肚皮,即便是至亲,在利益面前也难保不改初衷。她思前想后,决定在赠与协议中,为自己留一手——保留房屋的永久居住权。这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背后却是李大妈的用心良苦。   小秦虽然有些不情愿,但看在房子的份上,她还是同意了母亲的条件,并郑重承诺,会好好赡养母亲,绝不会让母亲离开这个家。协议签订,房子过户,看似皆大欢喜。   然而,好景不长。李大妈的生活迎来了新的转折——她遇到了王大爷。两位老人都是丧偶多年,心有戚戚,很快便决定携手共度余生。   消息传到小秦耳中,她如临大敌。在她看来,母亲找了新欢,势必会分走房子。更让她担心的是,王大爷的儿子也对房子虎视眈眈。小秦越想越不对劲,她开始疏远母亲,对李大妈的再婚也是百般阻挠。   李大妈虽然伤心,但为了自己的幸福,她还是执意要跟王大爷在一起。她想,自己当初跟小秦约定了永久居住权,房子虽然不在自己名下了,但起码有个安身之所,小秦应该不会为难自己。   可小秦的行为,很快就打破了李大妈的幻想。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小秦私自把房子挂牌出售。等李大妈得知时,小秦已经和买家签订了购房合同。   人到中年,最怕背叛。面对女儿的出尔反尔,李大妈虽然伤心,但她并没有失去理智。她沉着应对,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了异议,成功阻止了过户行为。   小秦万万没想到,母亲会来这一手。她开始对母亲发难,甚至大动肝火。而李大妈,则选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她状告女儿,要求解除赠与合同。小秦这才意识到,母亲当初留的那一手,究竟有多么重要。   此时,一纸协议,摆在了母女二人面前。这曾经的亲情证明,如今却成了对簿公堂的罪证。在爱与欲的博弈中,谁能笑到最后?李大妈深知,赢得官司并非难事,但她真正想要的,是女儿的真心。   李大妈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将女儿小秦告上了法庭。对簿公堂,成了这对母女最后的选择。然而,谁都知道,法律或许可以还公道,却无法挽回已然破碎的亲情。   庭审现场,李大妈拿出了当初签订的赠与协议,向法官陈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协议上白纸黑字写明,李大妈将房子赠与小秦,但保留永久居住权。然而,小秦却在两个月后,私自将房子挂牌出售,单方面撕毁了协议。   面对铁证,小秦辩解道,她之所以要卖房,是打算用卖房款为母亲换一套更大的房子,让母亲住得更舒适。然而,这显然已经违背了李大妈的本意。   李大妈并不需要一套更大的房子,她要的,是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家,一个可以自由支配的空间。女儿的行为,彻底伤透了她的心。   法官在听取了双方陈述后,开始了法理分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附义务的赠与是有条件的。受赠人必须履行赠与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在本案中,小秦作为受赠人,明显没有履行协议中的义务,反而试图将房子转卖,侵犯了李大妈的权益。因此,李大妈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撤销李大妈与小秦之间的房产赠与合同,房屋产权重新回到李大妈名下。然而,胜诉的喜悦,并没有让李大妈的心情变得轻松。   女儿的背叛,让李大妈尝到了人生最苦涩的滋味。她不禁感慨,子欲养而亲不待,自己多年的付出,竟然换来如此下场。   这场官司,给所有的父母敲响了警钟。在利益面前,感情是如此的脆弱不堪一击。给子女房产,看似慷慨大方,背后却隐藏着诸多风险。   李大妈的故事告诉我们,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与其把所有家当都给孩子,不如教会他们自立自强,学会感恩和回报。只有让孩子明白父母的不易,才能让亲情的根基更加牢固。   相爱容易相守难,家人之间的感情,需要用心呵护。当矛盾出现时,与其用利益来衡量对错,不如用沟通化解心结。毕竟,法律虽然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真正能温暖人心的,还是来自家人的关爱和理解。   (案例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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