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赵女士一个不小心,花了266万买了一套106平的房子,第二天却发现了

彬岩情感 2024-09-20 17:51:40

在浙江杭州,赵女士一个不小心,花了266万买了一套106平的房子,第二天却发现了一件不能接受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是,赵女士下班后晚上去看的房子,在没有好好观察、了解周围环境的情况下,就冲动的交了5万定金。 等到第二天,赵女士和家人想再去售楼部看看房子的时候,还没有走到新小区,就看到小区附近大概有900米的位置有一个“安乐堂”。 赵女士和家人看到后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毕竟看上去距离小区也有一段距离,而且这个小区的房价确实很低,户型也符合自己的要求,也就没怎么在意这个了。 等过了几天去交购房款的时候,又发现在离小区不到300米的地方张贴了一个公告,还要再建一个“安乐堂”。 这个时候的赵女士真心不能淡定了,房子附近有两处“安乐堂”,以后怎么能住着舒服呢,想想心里就膈应,赵女士想这房子坚决是不能要了。 于是,赵女士拿着定金合同到售楼处要求退回5万定金。 售楼处给的答复却是:没有正当的理由,定金不能退! 赵女士没有办法呀,只能将售楼处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定金。 那么赵女士的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么? 赵女士的诉求是:售楼处没有告知新小区附近有两处安乐堂,如果早知道这件事,就是房子再便宜,赵女士也不会买。 赵女士认为,售楼处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售楼处方却说,安乐堂是建在小区外面的,他们没有义务告知赵女士,而且安乐堂的建设都有张贴公告,赵女士要求退定金的理由没有任何依据。 那么法院是怎么判决的呢? 法院认为,虽然售楼处没有义务告知小区外围的环境和设施,但按照常理说,小区周边有安乐堂这样的事,会直接影响买房人的决定。 所以,具有这种直接影响买房人买房决定因素的条件,售楼处应当明确告知。 并且公告不是售楼处贴的,售楼处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尽到了告知赵女士的义务。 赵女士是在未了解真实的情况下,签订的定金合同并支付了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可以撤销合同并退还定金。 最后,法院判决售楼处返还了赵女士的5万元定金。 蕞后要说的是,买房这样的人生大事一定要谨慎,要了解清楚所购房子的详细信息、周边环境、周边公共设施,入住率,物业管理等,避免入住后后悔当初的选择。 还有一点,就是售楼部这里,对于影响入住舒适感的重要设施,一定要提前告知购房者,不能有欺瞒行为。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阅读:1105
评论列表
  • 2024-09-20 18:44

    安乐堂是教堂吗?

    老张的幸福开始 回复:
    猜测灵堂
    向哥仁 回复:
    公共灵堂!
  • Hss 1
    2024-09-22 08:15

    我买房子,售楼处也未告知小区外面的情况,这不是你买房时要自己去摸底的吗?买房时,周边的空地用途一定要打听清楚(买房以后周边拆迁的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