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男子在借用邻居自行车买味精时,因车辆刹车失灵而撞树受伤,导致9级伤残,身

怪兽瞎蹦跶了 2024-09-20 17:34:13

青海,一男子在借用邻居自行车买味精时,因车辆刹车失灵而撞树受伤,导致9级伤残,身残志坚的他为讨公道将邻居告上法庭,令人意外的是,借车的邻居竟矢口否认借车一事,还反咬男子一口,称其盗窃自行车,法院的判决亮了!   信源:长沙政法2024-09-18——男子借邻居自行车买味精,不料车子刹车失灵导致男子9级伤残,男子索赔13万,法院判了!   在青海乡下六旬老汉李大爷和邻居陈大妈原本相安无事,谁料一次借车买个味精,竟酿成了悲剧,事情还得从那个难忘的早晨说起。   李大爷一大早去买菜,准备亲自下厨犒劳娘家来的亲戚们,回家一看味精没了?虽说做菜的手艺还不错,但也经不起味道寡淡啊,心急如焚的李大爷就想不如去隔壁陈大妈家借。   可到了人家门口陈大妈却说家里只有鸡精,行那我自己去买!李大爷看见院子里停着两辆自行车,顺口就和陈大妈说了声,借你的车去买味精一会儿就还!   看着李大爷骑着自己儿子新买的那辆自行车,陈大妈心头隐隐有些不安,儿子今早上学都没骑怎么李大爷就这么巧偏偏选了那辆?   一边想着李大爷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村口的拐角处,不一会儿一阵喧哗声传来,陈大妈心里咯噔一下。   没错最坏的猜想成了现实,李大爷骑车下坡时失控,狠狠地撞在了路边的树上,鲜血和汗水交织在他因疼痛而扭曲的脸上,腰也因剧烈的撞击而凹陷进去让人不忍直视。   村民们七手八脚地将李大爷送到了医院,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甚至做了手术李大爷还是落下了九级伤残,花光了积蓄也没能换回健康的身体,李大爷决定找陈大妈索赔。   一来二去就要了13万多,作为一个勤俭持家的农村妇女,这笔钱对陈大妈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再说李大爷偷车还摔坏了,还得自己掏钱修这叫什么事儿!   陈大妈拒不赔偿和李大爷吵了起来,甚至说他偷车要自己担责,一来二去闹到村委会,村里人好说歹说也没个结果,眼看事态升级,李大爷一纸诉状将陈大妈告上了法庭。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让谁,陈大妈的代理人也拿出了一堆理由:李大爷先偷车后违规骑行,还指不定有什么隐疾呢,怎么能怪到陈大妈头上?   但法院并不这么认为经过调查,陈大妈当时确实默许了李大爷借车,而且她明知车子的刹车有问题竟然也不提醒一声,这就是她的过错所在。   李大爷虽然也有违规骑行的责任但明显属于次要,最后法院判决陈大妈承担30%的责任,赔偿李大爷2.6万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借车给人要慎重,更要尽到必要的提醒义务,切莫因小失大,同时借人家的东西也要检查仔细注意安全,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   其实很多矛盾都源于人与人之间缺乏真诚的沟通,一句真心的提醒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在乡里乡亲的日常互动中,多一些换位思考和体谅,少一些自私自利日子不就更和谐了吗?   类似的事情可不少,山东一位大爷借邻居电动车出门,半路车把断了摔伤住院索赔7万多,最后法院判决车主承担部分责任赔了大爷2万多。   法律的天平永远倾向于公平正义,作为借车的一方应当审慎检查车辆状况确保安全,而作为出借方也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能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借给别人。   不少网友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有人说大爷年纪大了,骑车不稳也情有可原,邻居不应该把问题车借给他,也有人觉得,大爷自己不小心却把责任推给别人不太厚道。   在法律条文中也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明确指出,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李大爷在骑行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规则,理应承担次要责任。   可见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而是鲜活的、贴近生活的准则,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实守信、互帮互助的社会风尚,我们每个人都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分子。   多为他人着想遇事多沟通,很多矛盾就可以化于无形,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是构建美好生活的基础。   做人要厚道做事要小心,人与人之间沟通和理解永远是化解矛盾的良方,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互助友爱、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那样的世界会让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更加美好吧。   借车出意外邻里反目成仇,这起事件看似平常却折射出人性的复杂,法律的准绳终将这背后的是非曲直厘清,但留下的创伤却非一朝一夕可以弥合,   其实很多矛盾的根源都在于没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事情或许就不会走到这一步,法律的公正固然可贵,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与善意,同样弥足珍贵愿这个案例能给所有人一个启示,多沟通多体谅,才是化解矛盾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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