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纳税人咨询:我们公司是一家上市高科技公司,有很多研发活动委托境外关联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由于公司这几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增加额上亿元,增幅比例也非常高,被税务机关预警监控并纳入风险评估对象,现在税务机关要求我们提供境外公司研发支出明细数据,这个具体明细到什么程度?是否需要按人工费用、折旧摊销费用、材料费用进行具体整体? 特别提醒: 1.具体明细到什么程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归集范围规定没有具体描述,不过从文件理解,就是这些委托研发支出具体每笔支出项目金额是什么。能提供这些具体信息就足够了。 2.关于是否需要分门别类按研发费用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等进行归集,这个建议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归集,便于税务机关分析判断,提供风险疑点核实效率。 如有不同观点,欢迎交流讨论分享!
有纳税人咨询:我们公司是一家上市高科技公司,有很多研发活动委托境外关联企业开展研
税眼看世界吧
2024-09-20 09: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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