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一位张某看到海边有很多人在捕鱼,于是开着自己的车就来到了沙滩上,没想到车

好大的瓜 2024-09-19 23:58:17

海南海口一位张某看到海边有很多人在捕鱼,于是开着自己的车就来到了沙滩上,没想到车子不仅在沙子上打滑,并且遇上了潮汐直接将车淹没,损失高达30万元,最主要的是保险公司还因此拒赔,于是张某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张某从小在海边长大,所以对大海也一直存在独特的感情,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开着车在环海大道上溜达。

吹吹海风,看看海景,一天的工作紧张感和压力也会由此随着风而去,这也让张某养成了习惯。

这天张某又开着自己的车来到了海边,将车靠边停下车以后,突然就发现海边有好多人在捕鱼,这也不禁激起了张某的兴趣。

虽然这一段距离看着挺近的,要是走起来其实得好一会儿,说不定人家捕鱼就散了,于是张某决定开着车过去。

将车开到了附近以后,张某也是饶有兴趣的看了一会儿捕鱼的全过程,期间捕鱼的人也提醒他,小伙子得赶快走,不然一会儿就有涨潮了。

张某当然也是听劝,毕竟自己开着车来的,一会儿要是海水过来了,就来不及跑了,于是就上车发动准备离开。

刚开始来的时候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回去的时候麻烦就来了,因为沙子打滑而且有了湿气,张某明显不能将车开出沙滩。

张某也向附近捕鱼的人求助帮忙推一下车,奈何车底下实在太滑根本是一动不动,张某只能打电话求助拖车公司。

但是涨潮实在是太快,没等拖车公司赶到,海水就一步一步的将自己的车淹没,实在是也没办法,张某只能拿起贵重物品,眼睁睁地看着车被海水没过去。

随后赶来的拖车公司使用专业工具将张某的车拖离沙滩,花费了6000多元,王某也随后打电话给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赶到了以后拍摄了现场的照片将车子拖到了维修中心,根据维修中心最终认定大概需要30万左右的维修费用。

本以为自己买的高额的保费现在可以发挥作用了,可没想到第二天保险公司就打来了电话。

直接告知张某因为潮汐不属于灾害事故,而又是张某自己将车开到沙滩,所以对于此次的损失公司拒绝赔付。

张某一下子就怒了,你们保险公司交钱的时候又有优惠态度又好,到每次你们需要赔偿了,这不符合条件那个又是免责,理由总在你们那里。

眼看与保险公司协调不下来,张某于是就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以及拖车费共计31万元左右。

那么,本案中保险公司以涨潮不属于自然灾害为由拒绝赔付是否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为了盈利,会明确各类不赔付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如果是不可抗力,即使保险合同约定了,也不能成为保险公司免责理由,这里的不可抗力就是指的就是地震,海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

从相关知识来看,涨潮是海水在天体引力作用下产生的周期性运动,是一种有规律的、可预见的自然现象,并非突发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这就能理解为自然灾害是你不可遇见的,但是涨潮是作为海边人应该能够理解以及预见的情况,当时捕鱼的渔民也是做了提醒,这足以表明事故发生前张某应当知道会导致这样的后果。

既然自然现象不等于自然灾害,那么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且张某作为成年人,明知车辆陷入泥坑,沙滩等地域会产生不可预知的后果,但是其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而积极实施这样的行为,应当由张某自行承担此次后果。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觉得自己的车买了保险,就可以任意妄为,没事可以把保险合同拿出来看一看,到底上面写了多少免责事由,这就是自己不能干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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