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和女友相恋三年后准备结婚,岂料,就在两人领证前一天,女友突然遭遇车祸致

沛山评生 2024-09-19 21:41:54

天津,男子和女友相恋三年后准备结婚,岂料,就在两人领证前一天,女友突然遭遇车祸致残,事后,男子果断选择了退婚,不仅要求女友返还180000元彩礼及三金,就连之前垫付的30000元医药费也要全额返还,女友及家属对此表示拒绝后,男子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 三年前,大学毕业的许晓生初入职场,在单位结识了比他大四岁的文员周青芝。 因许晓生对新环境不熟悉,周青芝平日里又对其热心照顾,一来二去,两人渐生爱意,恋爱关系就此确定。 三年热恋后,许晓生浪漫求婚成功,他们约定在周青芝生日那天就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为此,许晓生向周青芝的父母送去了 180000元彩礼,又花 50000元购买了三金。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两人领证的前一天,周青芝按照风俗回老家祭祖时遭遇车祸,被紧急送医抢救。 许晓生得知后第一时间赶往医院,还为周青芝垫付了 30000元的医药费。 但得知周青芝可能会落下终身残疾后,许晓生陷入纠结之中。 他开始减少去医院的次数,与周青芝的联系也越来越少。 周青芝和家人察觉了许晓生的变化,但却只能等待。 最终,让人难以接受的决定还是来了,许晓生找到周青芝及其家人提出取消婚约,并要求对方退回彩礼和三金,还索要此前垫付的医药费。 对此,周青芝显然无法接受,她觉得自己在和许晓生相处的三年中,不仅付出甚多,还曾因许晓生做过终止妊娠手术。 如今,眼看自己有难,他竟想逃之夭夭,让其心痛不已。 但是,许晓生态度很是坚决,在多次向周青芝及其家属讨要无果后,便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支持他的诉求并让被告一方承担案件受理费。 有人说,许晓生这样做其实也无可厚非,毕竟两人还没有正式结婚,所有就不能禁止许晓生做出这般选择的行为,毕竟许晓生对周青芝也确实没有法律上的义务。 也有人表示,许晓生翻脸的速度比翻身还快,再怎么说,两人也相处了3年,即便想要悔婚退彩礼,也不能全要吧。 那么,对于本案而言从法律角度又应如何评价呢? 1、许晓生提供相应的聊天记录、彩礼转账记录、购买三金的发票及凭证,拟证明自己同周青芝意欲缔结婚姻所进行的付出。 许晓生还拿出医院缴费记录单,拟证明为周青芝住院手术所支付的医药费。 而周青芝表示其在同许晓生相处期间,同样有所花费。 2、周青芝一方应当向许晓生退还彩礼及三金。 所谓的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向女方或女方父母给付的金钱、财物等。 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系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具体为附生效条件的赠与。 男女双方结婚,彩礼的给付生效,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彩礼的给付未生效,自然应当返还。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在事实上,许晓生和周青芝仅是情侣关系,且并未登记领证结婚,那么对于周青芝一方而言,则有义务向许晓生返还彩礼及三金。 至于周青芝反诉其在恋爱关系中存在付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应当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将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3、周青芝一方同样要向许晓生返还医药费。 因许晓生和周青芝仅系情侣关系,那么从法律上来讲,对于周青芝受伤的结果,许晓生并没有在法律上为其买单的义务。 许晓生为周青芝支付医药费用构成无因管理。 根据《民法典》第979条‌之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所以,许晓生可以请求周青芝返还这一部分的支出。 那么最终,院方经对本案综合审理后认定,由周青芝一方返还18万元的彩礼、三金及医药费3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护苗有我2024# 民法典实用一本通

0 阅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