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带了5个人,跑到舅舅家,对着他进行围殴,舅妈一个女流之辈,也被打的鼻青脸肿,舅妈情急之下,拿起一瓶强腐蚀性液体,泼了男子一脸,男子痛哭哀嚎,被朋友送去医院,男子全身20%被烧伤,造成10级伤残,舅妈也被刑拘,可舅妈坚持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案子经过2审,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案例来源:上海一中院)
罗军接到母亲哭着打来的电话,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跑回了家。
母亲一看到他进门,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你舅真是太狠了,我从记事起就背着他,可他为了钱,一点姐弟情都不念,你看他把我打的,以后我就当没这个弟弟…呜呜呜…
罗军一看母亲的胳膊青一块紫一块,立马心疼的不行,火也蹭的一下蹿上脑门。
说起这个舅舅,罗军也一肚子气,从小,可以说舅舅王坤就是在母亲后背长大的。
母亲是个顾娘家的人,平时舅舅家有个大事小情,她都一门心思的帮,按现在的话说,母亲就是个扶弟魔。
为此,父亲颇多怨言,但母亲告诉罗军:娘亲舅大!姐姐帮弟弟天经地义,让罗军以后也跟舅舅搞好关系。
所以,在母亲的影响下,罗军一直很尊重舅舅。
没想到,外婆留下一套房子,而且这套房子拆迁了,分了不少钱。
在母亲看来,如果拆迁款不多,她就都让给弟弟了,可钱不是一星半点,她作为女儿,也有分钱的权利。
没想到,不涉及利益的时候,你好我好,一看姐姐要跟自己分钱,王坤立马翻脸。
他不但把钱全拿走了,还一生气,直接对亲姐姐动手。
罗军的母亲很难过,也很愤怒,她认为,即使她这个姐姐不吭声,王坤都应该主动提出,分给她这个姐姐一部分。
她要是本分,不要是人情,可没想到,王坤认钱不认人。
当时,姐弟俩闹得不可开交,社区出面进行了调解,但罗母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觉得很寒心。
所以,她打电话给儿子哭诉,罗军看到母亲身上的伤怒了,他不允许别人这么对他母亲,包括舅舅。
既然亲戚之间闹成了这样,以后也不可能来往了,那就好好算算这笔账。
罗军一招呼,平时关系好的5个兄弟都跑来了,一行人直奔王坤家算账。
王坤一看,亲外甥竟然带着5个人破门而入,没大没小直接气的吹胡子瞪眼。
“罗军,你这个小兔崽子。我平时真是白疼你了,带着一帮人要干啥?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长辈?”
“你也配当长辈?拆迁款一分不给我母亲,还把她打成那样。那可是你亲姐,你咋下得去手?你只认钱不认人,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跟你没完。”罗军不依不饶。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母亲凭啥回娘家分钱?给她脸了,再来要钱,我还打她!”王坤也不甘示弱。
“我告诉你王坤,法律上都支持拆迁款有女儿的一份,你凭啥说不给就不给?你要是不把我母亲的那一份给我,我让你日子不好过!”
罗军摩拳擦掌,五个兄弟在他后面站成一排,很有气势。
“罗军,你别来我家撒野,全都给我滚出去!”
王坤说完,拿起擀面杖就把一群人往外轰。
罗军一看,你不仁别怪我不义,一声令下,其他五个兄弟一拥而上,对着王坤就打。
王坤的妻子梁红买菜回来,看到丈夫被一群人围着打,顿时急眼了,她冲上去赶紧护着丈夫,跟他们对抗。
罗军等人打红了眼,也不管什么女人不女人了,对着梁红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梁红情急之下,摸到桌子上强腐蚀的脱漆剂,就冲罗军泼去。
只听罗军一声惨叫,哥几个顿时停了下来,齐刷刷看向罗军,都吓得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罗军身上冒白烟,一跳老高,疼的哭爹喊娘。
大家也顾不上打架了,直接开车把罗军往医院拉,同时报警。
罗军被确诊为轻伤2级,伤残10级,梁红被拘留。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罗军等人殴打王坤和梁红,构成故意伤害罪。梁红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罗军等人带着五个兄弟闯入王坤家中,对王坤进行围殴,明显构成故意伤害罪。
罗军等人作为共同犯罪者,应对其故意伤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梁红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梁红在看到丈夫王坤被罗军等人围殴时,情急之下使用了强腐蚀性的脱漆剂泼向罗军。
梁红的行为是为了保护丈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初衷。
3、案子经过2审,最终尘埃落定。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发后,王坤怕罗军追究,想拿出25万私了,但梁红不同意。
一审法院认为,梁红属于正当防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赔偿罗军10万元医药费。
梁红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认为梁红不构成防卫过当,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都不是啥好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