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挖到祖传宝藏,结果挖出了死刑!” 陕西蓝田一男子,怀疑祖坟埋藏着大量陪葬品,便雇佣四人偷偷挖掘。果不其然,墓中出土了119件宋代精美器物。然而,还没等男子高兴多久,就被村民举报,最终人赃俱获。经鉴定,这些器物均为珍贵文物,男子非但一夜暴富梦碎,还因盗墓罪被判处死刑! “我挖的是自家的坟,关你们什么事?!”2007年,陕西蓝田的法庭上,吕平川对着法官声嘶力竭地吼着。他不明白,为什么挖祖坟也会被判刑,甚至还是死刑。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彼时,游手好闲的吕平川从村里老人那里得知,自己祖上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家里还出过被称为“考古学之父”的吕氏四贤。一心只想发财的吕平川立刻动了歪心思:祖上这么厉害,那祖坟里肯定宝贝不少! 他找来以前一起“干活”的几个兄弟,根据村里老人的说法,最终确定了吕家祖坟的位置。五个人花了三天时间,挖出了119件宋代文物。还没等吕平川把这些“宝贝”出手,就被村民举报了。 无独有偶,2021年,四川宜宾也破获了一起盗掘古墓案。令人震惊的是,盗墓者王东成、王东飞竟然是一对堂兄弟,而他们挖的,正是自家祖坟。 哥哥王东成染上了赌博,欠了一屁股债,便打起了祖坟的主意,还美其名曰:“与其便宜了外人,不如便宜自己人。”就这样,在哥哥的怂恿下,弟弟王东飞也加入了盗墓的行列。 这两起案件,都指向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挖自家祖坟,到底算不算犯法?那些埋在地下的“宝贝”,究竟是属于个人,还是属于国家? 答案是肯定的,挖自家祖坟,一样违法! 根据《文物保护法》,中国境内地下埋藏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说,无论这些文物原本属于哪个家族或个人,只要埋在地下,它的主人就是国家,任何个人都无权私自挖掘和占有。 有人说,那如果我挖的不是文物,只是祖上传下来的一些普通物件呢?对不起,那也不行!《民法典》规定,发现埋藏物,应当适用拾得遗失物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埋藏物是文物,那就必须遵守《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说白了,只要是文物,你就没有处置权。 回到案件本身。吕平川挖出119件宋代文物,数量巨大,性质恶劣,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和他一起盗墓的同伙,也分别被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 王氏兄弟盗掘的古墓中,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是否挖出文物,但他们参与盗掘古墓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终,哥哥王东成因参与盗掘古墓5座,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弟弟王东飞因参与盗掘古墓3座,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自家祖坟,也不能随意挖掘。那些打着“祖传宝贝”旗号的人,不过是为自己的贪婪和无知寻找借口罢了。 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说,“掘祖坟”的行为更是令人不齿。 “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尊重祖先、祭祀祖坟,更是孝道的体现。那些为了眼前的利益,不惜挖空心思盗掘祖坟的人,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祖先的亵渎,是对传统道德的践踏。 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利欲熏心”、“数典忘祖”的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会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为后人所唾弃。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文化的载体,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与其挖空心思打文物的主意,不如从自身做起,自觉学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文物保护观,共同守护我们共同的文化遗产。 原文刊载于辨案析灋 2024-09-08关于“陕西蓝田,男子发现自家祖上是大户人家,他觉得祖坟陪葬品一定不少,竟然找了4个人偷偷挖开了,取出119件宋代宝贝”
好像超过多少年就不属于你的了
有证没证额区别
你这么不孝你祖上能不想想太多惩戒你吗?
祖坟的后代,这个村民是不是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