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那点事—27#教师的糟心事# 到底是不是“犯罪”? 辞职教务主任之前,有几次报账,竟然有领导用这是“犯罪”这一词指责我。 当听到这个词在我耳边出现的时候,心中有一种无名的业火,这难道真是“犯罪”吗?#当个老师有多难# 记得有几次计算兼职代课课时的时候,外聘兼职教师每月劳务费大概是二十五六万。让领导签字的时候,领导看到这么多金额,直接指责说道:“外聘兼职教师开支这么多,你这是犯罪!“ 干这么多年教务主任,还是第一次被质疑,感觉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学校二十多个专业,五六千名学生,在编300多人,部分领导不代课,还有老弱病残,不聘用教师怎么揭开锅!除非不上课,让老师天天看自习,这是省钱的唯一方法。 兼职教师招聘也是经过严格程序的,从级部上报教师缺口,各专业招聘教师的数量也是公开的。招聘公告发布,面试安排,都是经过学校研究决定,整个过程我没有任何舞弊。 不知道领导为什么认为这是“我犯罪”? 何况职业学校相对于普通高中,有其特殊的地方,因为专业设置较多,缺少专业教师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职业教育法也明确规定职业学校要聘请适当比例有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 ……… 有时候也在想,犯罪这个词,可能让每个人听到,都有些毛骨悚然。没想到领导竟然用这个词指责我,应该有对人不对事的成分。 可是,学校的决策失误是不是犯罪呢? 大家可能都知道,我国出生率在逐年下降,学校领导一意孤行,不经过论证,突然想起来办幼儿园。这幼儿园已经投入几年了,教师也招聘了,崭新的桌凳,干净的校园,五颜六色的滑滑梯……看上去像是动画版的—真美,却没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 这种浪费国家资源,是不是犯罪呢? 也许只是又是一个,只准东家放火,不准西家点灯的故事继续在不同的社会上演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