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学生因为尿急,晚上11点10分去上厕所,结果学校发现后,将其行为认定为重

小蚂蚁评事 2024-09-18 17:58:03

山西,中学生因为尿急,晚上11点10分去上厕所,结果学校发现后,将其行为认定为重大违纪,给予处分,并要求该生自费打印“自我认识”1000份,供40多个班级传阅。事发后,学校表示:“个别学生不是上厕所,有抽烟等违纪现象 ”。网友表示不解,“是故意的蠢?还是故意地坏?”   (来源:长城新媒体)   小琦是某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今年8月26日刚入学。 前几天的一晚上,小琦下了晚自习后玩了一会,忘了上厕所,等到熄灯之后突然想起。   小琦原本想要忍一忍的,但忍了一阵,却又发现忍不住,随后他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去上了个厕所。   不料,被老师抓了个正着。   之后学校不仅给了小琦处分,还让他写了检讨,并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供40多个班级传阅。   检讨中小琦说,“自己一定改过自新。”“晚上上厕所会对其他同学的休息造成重大影响……,更是会令班级蒙羞”“夜晚上厕所是个自私的行为,影响到他人睡眠”。   结果一些学生看到,表示受不了了,把小琦的检讨发到网上吐槽,让大家看看他们学校到底多变 态。   据悉,案涉中学有三千多名学生,对纪律抓得非常严,该校每晚10点20分下晚自习,10点45分熄灯。   按规定,熄灯(10点45分)至11点40分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许上厕所、随意走动。 如果因身体不适等原因必须在该时段上厕所,需提前告知管理老师,否则将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对此,学校政教处回应称,“晚自习后有上厕所时间,(熄灯后)个别学生不是上厕所,有抽烟等违纪现象。”   对学生熄灯上厕所,给予处分是否恰当一事,政教处没有答复,法律怎么看?   首先,《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学校和学生的关系,除了教育关系外,还有管理关系,学校有权对学生的言行举止、衣着打扮等进行规范。   《教育法》第四十四条也规定了,“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中小学生守则》规定,“各地可依据修订后的《守则》,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各校可以根据上位法和相关规章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规定,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约束。   由此可见,学校有权规范学生的行为,制定相应的校规校纪,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其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学校制定的行为规则,要符合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的要求。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除了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外,还要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学校管理实际。   10点45分至11点40分期间,不许学生上厕所,不具有合理性,也不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   再次,《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学校不许学生上厕所的时间规定不合法,属于无效条款,学校不能据此给予学生处分,更不能让学生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供40多个班级传阅。   最后,虽然有网友说,去真正上厕所的有几个?去干啥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是,学校管理不能这样一刀切,今天禁止上厕所,违者严重警告,下次是不是禁止饮水住宿了呢?   一刀切的规定,是不负责任的规定!     #护苗有我2024##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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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19 12:33

    谁不让去,就地解决!

  • 2024-09-19 12:52

    除非你抓到他去抽烟了,否则就要疑罪从无

  • 2024-09-19 15:15

    咋不说个别孩子身体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