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49人”股权投资:风险与收益

志平行进口汽车 2024-09-18 00:22:12
加入“49人”股东的风险:       对于每一位关注和申请加入的企业,我都要告诉大家加入的分险和承担的义务(采取有限顶格制),主权利同样只能采取列举法(因为会随着企业发展而不断地扩增)。目前与未来的分险如下:       1、投资1万元人民币,占1%股份,拥有0.5%的表决权,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每位加入的股东还需要对公司承担认缴的“4万元”(该部分公司通过3-5年的经营收益股权收益中优先扣缴),这对于股东来说,能看得见的分险就是要对公司履行“5万元”的出资义务。       2、因为公司对外不借款和担保,对内不给股东出口汽车业务垫税和垫资采购(相当于公司承接的全部业务均为“全款采购出口”),股东具体业务自行承担分险与收益,每台车为公司贡献固定1000元(包括审核和签署内外贸合同、对外出口服务合同;收汇结汇付款结算;出证及产地证明;退税与注销。)。另外,若政策有对出口汽车的贸易补贴,按照政策对应的实际出口贡献分配给实际贡献的股东(多劳多得,与股份没有必然关系)。       3、其他股东出现债务问题及诉讼等是否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规定,若其他股东出问题,最多该股东的股权及其应获得利益分配被冻结或执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其他股东收益分配。       4、因为公司设置“49人”股东,其中有48人各占1%即共占48%,剩下52%是由一人持有,并对公司的经营不善兜底(比如说公司业务发展收益不能支持日常的开支,其他股东对此不负责任,除已经出资的1万元投资款以外。)为何要这样设计,主要是考虑国际贸易的法律风险和处置,需要稳准狠,容不得半点的犹豫。另外,也为未来可能打造平台及融资留有空间,因为资本需要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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