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地方政府之困 多年以来,各个地方政府纷纷把招商引资视为发展地方经济的主要手段。 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不断的出让地方上的优势资源,土地、矿产、减税政策。为了招商而招商,丝毫不考虑那些前来投资的产业资本,其产业项目背后的真实性、与地方资源的匹配性、可持续发展性、对地方税收的贡献能力、长期性就业岗位的兑现能力。 结果就是这些产业资本把地方政府给的招商红利吃完之后,把土地一圈,等待增值后,就拍屁股走人了。 使得多年之后,地方政府无税可收,无地可卖,失业率依然,能源矿产等资源的所带来的丰厚回报也与地方政府和地方民众毫无关系。 要想在以后的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妥善解决此类问题,首先要树立家底意识,了解哪些资源是属于地方的核心资源,重要资源。 在未来的招商合作时,要设法参与到这些重点资源的投资红利中去。以控股、参股的合作模式继续掌握这些重点资源的控制权,或者是要在税收之外,享受这些资源所带来的利润分红。不能简单的一卖了之。 如果能够以地方国资筹建并对外融资的方式,把重点资源放在自己手中去发展,那么就可以在未来源源不断的为地方财政创造收入。除了正常纳税以外,还能按比例收缴营业利润。 如此一来,只要相关领导不是贪腐者,那么解决地方就业和分享产业红利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地方政府,就是地方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