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关联商家-恶意违规行为管理细则》,规则预计于2024年9月21日生效:
1.经平台认定有有刻意规避平台规则管理的恶意行为有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品信息刻意规避:商家通过对商品信息进行刻意遮挡、刻意使用错别字/特殊符号/行业暗语言等方式进行商品描述或展示;
(2)更换商品:商家通过各种方式刻意规避商品发布规则及其他规则的要求发布商品,如通过编辑商品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3)刻意规避审核-撞审:商家发布的商品经平台确认存在违规且明确告知,但商家未按平台提示通过编辑/变换商品的信息反复提交进审,试图绕开平台管控;
(4)通过类目错放的方式刻意绕开类目管控(类目资质要求、类目的商品、类目的保证金要求等);
(5)通过在直播间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下单。
2.会被判定为关联主体的违规情形有哪些?
依据《店铺关联主体违规行为管理规则》2.1.3、2.1.4定义,关联主体是指与商家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商家关联方创建的店铺,同一经营主体经营的店铺,不同经营主体但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技术手段判定)的店铺,或者存在本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形式的店铺、商家关联方运营的创作者账号、同一主体运营的创作者账号、存在绑定关系的创作者账号。
关联主体的关联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店铺/创作者使用的注册信息或其他信息存在信息交叉或相同的:如身份证等信息,例如不同店铺间店铺主体的注册地址与售后地址、联系人与售后联系人存在相同的。
其他通过技术手段可认定形成关联关系的,例如店铺/创作者使用同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