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男子凌晨2点去足浴店消费,因店中技师均以下班,男子站在门口喊了半天,也

小鲨看法 2024-09-15 13:05:54

辽宁抚顺,男子凌晨2点去足浴店消费,因店中技师均以下班,男子站在门口喊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开门。情急之下男子强行推开上锁的大门,技师被惊醒后持刀防备。等男子刚进店里,就被技师一刀刺中,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技师因故意伤害罪获刑4年,并赔偿男子家属3.5万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男子家属认为赔的太少,可技师却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案例来源:辽宁省高院)

李昊平时唯一的消遣,就是去楼下的足浴店进行消费,时间长了,李昊与足浴店的几名技师关系很好,其中就包括余江。

事发当天,李昊跟多年未见的朋友喝酒,从下午6点一直喝到了凌晨一点多。朋友提议各回各家,可李昊却认为,大家好不容易凑在一起,还玩的不够尽兴,提议去足浴店按摩。

可是朋友们却认为时间太晚了,纷纷回了家。没玩尽兴的李昊一肚子不满,决定自己去足浴店按摩。

来到小区楼下的足浴店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李昊推了推门没有推动,这才发现大门已经上锁。

因为李昊是常客,他知道有的技师平时住在店里,于是就接着推门,可是推了半天也没有人开门,于是就准备强行进入。

李昊是这么想的,可是在余江可不这么想。大半夜的外面有人推门,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店里招贼了。惊恐中摸起一把水果刀,随时准备着。

李昊刚来到店里,就埋怨余江不及时开门,双方发生争执,气头上的余江掏出水果刀,刺向李昊,导致李昊当场死亡。

事后,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余江提起公诉,余江却认为自己无罪,并提出以下理由:

事发当天,已经是凌晨两点左右。熟睡的余江被推门声吵醒,第一反应就是以为门外有坏人,这才拿出水果刀自卫,主观上没有伤害李昊的恶意。

《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要求其退出而其拒不退出的行为。

本案中,李昊强行进入足浴店,且与余江发生争执,余江拥有无限防卫权。

李昊家属辩称:

事发当晚李昊已经是醉酒状态,神智不清楚,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李昊强行进入足浴店,主观上就是为了按摩,并没有恶意。且足浴店非住宅,遂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经法医鉴定,李昊死因为被带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肠系膜动脉断裂大失血死亡,余江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通过调取店内的监控,当李昊出现在足浴店时,手中并没有任何的武器,随即与余江发生争执,在余江拿出水果刀之前,李昊仅有推搡的动作。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法院审理认为,李昊的行为没有达到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地步,为此余江的行为存在自卫性质,不过已经超出了必要限度。

综上法院判决,余江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防卫过当,鉴于有自首情节,判处余江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李昊家属丧葬费等3.5万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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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15 23:58

    不要把醉酒当借口,成年人知道喝醉了什么德行还他妈灌。

  • 2024-09-15 22:51

    这明显是故意杀人罪,己经对话了,而且是熟客酒上头,拿刀弄死

  • 2024-09-16 09:45

    强行闯入住所,醉酒的人更具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