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检讨的一个学生跳楼事件。一个寄宿学校里5年级学生在学校跳楼。死前孩子班主任拿到了孩子想自杀的纸条,也做了充分有效沟通和情绪安抚,但应学生要求,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表面上看学校责任很大,甚至是全责。但严格讲,学校与老师也很委屈,尤其是班主任。 孩子死前写了一张想自杀的纸条故意暴露给班主任,孩子显然是信任班主任的,后来也把假期和父母严重冲突的日记也给了班主任,间接讲了走极端的原因和理由。班主任看完后和孩子做了仔细的沟通,孩子情绪全面好转,并要求班主任不要把此事告知家长。于是班主任没有把此事告知家长,但不久后孩子跳楼。 显然,班主任发生了误判。至于未通知家长,并非班主任不敬业,犯傻,从心理辅导角度,因为孩子明确不要家长知道,一旦知会了家长,班主任就彻底失去孩子的信任,未来再做这方面的工作的基础就不存在了。从这个角度,班主任还是负责任的,只是不不够专业发生了误判。 从法院的判罚角度看,应该没有问题。学校承担40%责任。但从情理角度,学校与老师的确有委屈,而且孩子走极端的原因是家庭家长。从家长角度,学校更应该是全责,不仅发生在学校,发现问题后防御不力,没有尽责,你第一时间为什么不通知我们? 如果学校和老师当时第一时间直接通知家长带回去,完全有一种更大可能:孩子在家跳楼。 两难!! 不管如何,孩子身心健康,远远比学习更重要,这是最重要的!
学生走极端,最大的责任应该是家长,自己孩子有什么问题当父母的不知道?否则不配当父母 ,出了问题就把责任推给别人,还说全责,别人只是老师不是亲爹~[并不简单]
给家长看了纸条 小孩自杀了,仍然要讹钱的。家长所有的话都是讹钱的借口而已。
这种事,班主任应该通知家长接走。不要拿自己的职业前途打赌。。。。
算了吧,遇到这事,班主任只有自认倒霉。除非是专业心理学老师,对于这种学生,应该早发现,早交卸,不要尝试去深层次干预。否则很容易因为干涉的能力或者方法问题,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把自己推向泥潭。只要学生出事的原因能和学校扯上丝毫联系,老师就是弱者。
专业律师或者法官请解答:我想知道如果班主任在学生明确要求不告诉父母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告诉学生父母,学生仍然自杀,老师要不要担责?
碰着这种讹人的家长,看对老师的迁怒转移,就知道孩子为什么生无可恋。老师保密了,丢工作,老师不保密,丢了信任,出了事还是不心安
班主任全责。发现有这种自杀倾向的学生,没有所谓的保密原则。班主任心理学没学好,活该
报警,请专业心理辅导,也许可以躲过一劫!
这法官厉害👍以后老师不需要孩子的信任,撇清责任是第一位的
告诉家长了,家长还是会告学校和老师,说违背孩子意愿,导致孩子不再相信社会(老师),然后还是会说学校教育不到位。
小学生寄宿学校问题太大了,唉,
这肯定得接走啊,想什么呢,以为自己是菩萨呀
如果班主任第一时间告知父母,接着孩子因为父母知道了而跳楼自杀,那父母还不是得告学校告老师!怎么做都是学校的错,家长没错!
班主任还是经验不足啊!这种情况必须立即向校领导报告(留存好文字记录或微信聊天记录),然后马上通知家长来学校把孩子接回家去进行安抚和心理辅导,孩子心理没有疏导之前不能让孩子来学校上课。家长把孩子送回学校时必须让家长签订承诺书,保证孩子的心理没有问题,如果出现自杀自残情况,家长承担全部责任,与学校无关。家长如果不愿签承诺书就不接收孩子。
报警处理,这种情况下还揽什么责任!
班主任不管怎样做都倒霉!因为班主任是人不是神!
自认倒霉,白干几年
这就是一些人渣父母只管生不管教,一旦发生什么问题都是学校的责任!
不要瞎编了 人挂在学校 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如果有这张纸条只会减轻学校的责任